富源县“六个严禁”“六个不”提倡城区文明殡葬。
为有效加强殡葬管理,革除丧葬陋习,规范殡葬活动,引导城区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节俭治丧的新风尚,富源县“六个严禁”“六个不”提倡城区文明殡葬。 办理丧事活动,应当文明、节俭、遵章、守礼,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不得危害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县要求严格做到“六个严禁”,提倡做到“六个不”:严禁在城区公共场所、街道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举行度亡活动;严禁办理丧事期间违反规定在城区进行燃放鞭炮、高声鼓号奏乐;严禁公务车辆参与送葬;严禁送葬队伍经城区时在途中绕道环行;严禁送葬队伍在城区街道长时间停留;严禁送葬队伍在城区各道路随意燃放鞭炮、高声鼓号奏乐及抛撒纸钱。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不滥送花圈;提倡花圈用货车集中运输,不抬花圈或用三轮车运花圈;提倡送葬人员集中坐车,不组织队伍游街送葬;提倡使用鞭炮燃放桶,在桶内燃放,不沿途随意燃放鞭炮、鼓号奏乐;提倡树葬、花葬、草葬,不乱埋乱葬;提倡城区居民举办治丧活动在县殡仪服务中心举行,不在公共场所或街道搞办丧仪式等活动。 为实现城区殡葬活动规范运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殡葬活动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将规范城区殡葬活动、推进城区居民文明节俭办丧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及城区各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对城区殡葬作了四项硬性规定,一是城区殡葬活动,搭建灵棚(堂)、出殡道路等事项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二是凡属单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去世在城区办理丧葬活动的,由单位配合中安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和所在社区做好遗属工作,一律到县殡仪服务中心办理丧事活动,对不按规定进行殡葬活动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费、抚恤费;三是对不按规定进行殡葬活动的城区居民,在办理丧事中因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生活困难的,不得享受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救济。四是对严格做到“六个严禁”,并集中在县殡仪服务中心文明办理丧事的城镇居民(单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除外),一次性给予遗属奖励1000元,同时做到“六个不”的,一次性给予遗属奖励2000元,家庭贫困的遗属,民政部门优先给予困难补助和救济。(完)(袁兴东)沙发坐了再看!{:3:} 活着不孝,死了怪叫!!我老妈语 {:titter:}{:titter:}{:titter:}楼上说的很对 我觉得出殡就是简单点好,活着的时候对她好点就行 米线拿了就走 沙发 本来就是撑面子的事,简单点好。 路过! 七月半的纸货,哄鬼的事,我觉得简单,方便最好,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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