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3-11-8 15:45:44

青少年违法犯罪何时休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3-11-10 09:57 编辑

                                                         青少年违法犯罪何时休                                                ——巡特警大队打掉一少年抢劫团伙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更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突出,在给社会带来危害的同时也毁了他们的美好前程,也大大的伤害了他们亲人们的心;在犯罪记录中、在案发现场、在抓获的嫌疑人中,抢劫、扒窃、盗窃等犯罪的青少年比比皆是。而造成未成年犯罪的因素多种多样,有来自本人的因素如个性、爱好、好奇、无知等,有来自家庭的不幸(父母离去或意外死亡)或虐待,有来自“交友”不慎等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不论哪种原因,其结果只会一害自己、二害家庭、三害社会(受害人遭殃)。       近日,陆良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快速行动,成功摧毁一抢劫犯罪团伙,抓获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8人,缴获被抢手机3部,破获系列抢劫案件30余起。       今年以来,陆良县城西华公园连续发生多起抢劫案件。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特警大队便衣民警一方面加强巡逻防控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周边区域的摸排走访、蹲点守候。2013年10月8日,便衣民警在西华公园蹲点守候,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小学文化、1997年生、陆良县大莫古镇人、赵某、1997年生、大莫古人。两人多次伙同孔某某、学生、2000年生、钱某、学生、2000年生、张某学生、1999年生、以及另外三名2000年生人在县城西华公园进行抢劫。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少年废则危害社会。

墨斗 发表于 2013-11-8 16:02:54

零零侯

独孤一秋 发表于 2013-11-8 16:05:57

怪不得看守所、监狱人满为患了,

尘缘似梦 发表于 2013-11-8 18:05:10

零零后开始上岗了,这些孩纸们,抢盗无边,回头是岸。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11-8 18:40:47

十三四岁就开始为非作歹了???????????????妈妈桑,什么父母养出来的??????????????????

m乄嘘`安静★ 发表于 2013-11-8 18:45:00

哎,替这些孩子着急啊····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13-11-8 19:20:29

没有好的家庭教育纵容和毁了这些孩子

salevan 发表于 2013-11-8 19:59:16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bing0925 发表于 2013-11-8 20:43:50

{:mad:}这些娃娃的父母该愁死了

剑兰 发表于 2013-11-9 16:16:35

这十多年以来,抓吸毒的常会抓到11岁的,12、3岁的,18岁、严格的说是14岁以下的戒毒所直接不敢收也不能收,这些人偷包包、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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