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 发表于 2013-12-1 18:30:17

更愣绊倒 发表于 2013-11-30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意思是现在的办事处书记就相当于乡镇的书记了,问题是陆良什么时候改市?
陆良改市?哈哈哈哈不遭降级就不错了,哪天一不小心就陆良区

握住幸福 发表于 2013-12-1 21:10:46

多增加官员而已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12-1 22:20:08

撤了么就封四条街了也就是陆良东南西北四条街道居委会了

给你的鱼别丢 发表于 2013-12-2 11:19:40

我擦,么要叫什么?{:shocked:}

king108276 发表于 2013-12-2 11:23:45

{:lol:}撤销后应该就是按街道来叫吧

林楠 发表于 2013-12-2 13:16:31

修脚小子 发表于 2013-11-30 1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沙发~你是中枢二中的??

我是中枢二中的

走天涯 发表于 2013-12-2 14:45:10

街道办事处,习惯上简称为街道办、街办等,是中国大陆地区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称为“街道”,街道一般与乡和镇处同一行政区划层次(即属于乡级区划,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与县处同一行政区划层次)。根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全境有街道办5,904个; 直辖市和副省级市(包括计划单列市)的市辖区或功能区所辖的街道属于正处级行政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包括计划单列市)所代管的县级市、县所辖的街道属于等同正处级行政区。

  地级市的市辖区或功能区所辖的街道、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所辖的街道以及地级市所代管县级市、县所辖的街道属于乡级行政区。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一般地应当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设主任一人,按照工作的繁简和管辖区域的大小,设干事若干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主任一人。

  街道办事处共设专职干部三人至七人,内有作街道妇女工作的干部一人。

  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干事都由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委派。

  第六条 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的各工作部门,非经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批准,不得直接向街道办事处布置任务。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的办公费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由省、直辖市的人民委员会统一拨发。




低调做人 发表于 2013-12-2 14:57:49

听说设中枢街道办事处、同乐街道办事处

逝水无痕 发表于 2013-12-2 17:18:02

做啥子事,就是折腾!

riverside 发表于 2013-12-2 18:24:29

那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官员下岗了?如果不下岗,那就要安插到其它政府部门,那就产生一个问题:撤销这个行政区域就是为了有效管理、精兵简政,如果又把这些失业的政府官员安排别的工作,岂不是违背改革的宗旨?如果不安排工作,那岂不太不近人情?不过,可以效仿企业,给一笔遣散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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