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徒、 发表于 2013-12-31 13:21:38

我只看,不发表意见

点点提 发表于 2013-12-31 15:04:29

貌似我运气比较好,没有被删过

riverside 发表于 2013-12-31 23:04:34

Bao 发表于 2013-12-31 10:24
楼主你好,论坛规定转帖超限影响版面须删除,转帖刷屏可封号。请遵守相关规定,为大家创造一个整洁的、可读 ...

谢谢bao哥回答。这下了解一点论坛规定了。不过,鉴于我屡教不改,不思悔改的态度,我还是请求你做两件事:1、删除之前riverside发的全部帖子。2、永久封存这个号。按规矩执行吧,bao哥。再说,说实话吧,加入本论坛的初始目的已经达到或不可能达到了,是时候离开了。请bao哥干脆一点执行论坛规定,公事公办,以儆效尤。谢谢。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1 01:09:51

riverside 发表于 2013-12-31 23:04
谢谢bao哥回答。这下了解一点论坛规定了。不过,鉴于我屡教不改,不思悔改的态度,我还是请求你做两件事 ...

爱或不爱,悉听尊便,来不鸣炮,走不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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