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莫古镇政府回应:"娃娃代父母在征地意见书上签字"歪曲事实
人民网昆明5月11日电 (记者 徐元锋)5月7日上午,位于云南省陆良县大莫古镇太平哨村的鸿泰博化工厂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异常排放事故。此后有媒体记者报道,发生事故的“工厂征了409亩地,听证会是走程序;当地一小学校长承认征地意见书是小学生代家长签的字”,引起热烈反响。人民网记者就此向陆良县委宣传部求证,该部门给人民网记者发来“大莫古镇党委政府的回复”,认为:由于该报道信息来源单一,未按被采访人真实意愿表达,内容仅凭少部分村民传闻,歪曲事实。
大莫古镇委党委、政府给人民网记者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报道称“娃娃替大人在意见书上签字”的情况说明
报道中称‘5月7日位于陆良县的云南鸿泰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二氧化硫泄漏事件。事发后,当地传出该公司征地时,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被签字”。而且是通过学校组织小学生,让孩子代父母在征求意见书上签字。’该报道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云南鸿泰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陆良县招商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引进,于2008年2月25日在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建设地点为大莫古镇太平哨村大开元和小坡片区,占地409亩。当时企业征地是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程序进行的,太平哨村于2008年5月4日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于5月5日提交全体党员和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7月10日42名党员和村民代表召开会议表决,参会人员有41人签字同意征地办企业。占地所涉164家农户也签字同意征地,以上内容均有原始会议记录和签字花名册为证,不存在学生替家长代签的问题,可通过笔记鉴定或深入签字农户家中调查证实。
(二)关于报道称企业征地听证会是“走程序”的情况说明
根据土地征用相关规定,陆良县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7月4日就陆良县年产10万吨磷酸一铵配10万吨硫铁矿制酸两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征地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进行听证,当时太平哨村组干部丁海平、冯荣福等共12人参加了听证会并签字,并提出了“能否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保障问题”等四条意见。报道中受访人丁海平所说的“听证会需要走个程序”属当地通俗语言,意指听证会的程序性,没有报道中“走程序”所引申的背后含义。记者把当地口头语理解为书面语加于引申,不符合被采访人真实意思,与事实不符。 这是怎么回事 呵呵
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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