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湿的水 发表于 2014-5-20 06:49:13

潮湿的水 发表于 2014-5-20 06:47
法院哟不是我家的,那里并不是可以伸冤的地方啊!

提起法院就气愤,陆良县人民法院开始不是说会从人情、道义上给予补偿吗?后来怎么了,王八法院!

潮湿的水 发表于 2014-5-20 15:58:27

chc780214 发表于 2014-5-19 19:00
楼主的矛盾还没解决啊!同情!

这个矛盾是难解决了,这个魔鬼在看守所,公安局和法院是一伙啊。

woaill 发表于 2014-5-20 16:13:04

打击恶魔,人人有责,身为警察,罪加一等!

woaill 发表于 2014-5-20 16:22:26

打击恶魔,人人有责。

至今未断奶 发表于 2014-5-20 16:29:01

去起诉 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潮湿的水 发表于 2014-5-20 16:30:19

至今未断奶 发表于 2014-5-20 16:29
去起诉 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起诉了,法院和警察是一伙的,无效啊。

乡巴佬 发表于 2014-5-20 16:37:06

唉这个问题应该要媒体才会出效果吧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5-20 21:51:33

潮湿的水 发表于 2014-5-20 06:47
法院哟不是我家的,那里并不是可以伸冤的地方啊!

那么是不是横一回试试,看看效果如何???????????

潮湿的水 发表于 2014-5-21 06:46:20

试过了,证明了。我不明白法官收了什么贿赂,起初还说结婚这些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不会让我样都没有,可是结果呢?

博爱 发表于 2014-5-21 09:12:09

人要有自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你连法律都不相信,你还相信什么?????是不是自己原因呀!!!孩子天真可爱,做父母的谁不想经常陪伴自己孩子,见自己孩子永远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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