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数云南警察配枪事件
云南的警察配枪曾经出现了很多问题,人们并不知道,今天黄老怪就来款一哈这些实事真相,让人们了解一哈配枪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陆良县宾馆,曾经一位副县长的配枪被盗,幸亏是副县长,如果是警察的配枪被盗么怕是小楷都要写多少呢,但这位副什么事情都没有,照样升迁。
曲靖市一个警察在买电影票的时候因为排队问题得罪了几个混混,电影院散场的时候,被混混突然袭击,该警察亮明身份后照样被暴打,他拔出手枪鸣枪告警后混混分开逃窜,追到麒麟公园后,他一枪打在一个混混的后背,导致该混混当当场死亡,曲靖市检察院经过勘察认定,该枪防卫过当,该警察获刑入狱。
永善县佛滩派出所所长吃烧烤的时候与人发生争执,该所长掏出配枪连开四枪,当场打死与其争执的两个人,打伤一名无辜群众后逃窜,后该所长在四川被逮捕归案。
云南曲靖沾益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与表妹在曲靖某巷子美容出来后被抢劫,副局长身上的现金和配枪被抢走,后该案破获,追回了配枪。
石林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与同学在海埂幽会,双双被强杀,配枪被抢走,该同学老公被屈打成招成为了替罪羊,杨天勇特大持枪杀人案告破后,副局长的配枪出现,该被屈打成招的警察成为了冤案获得国家赔偿。
师宗县一名警察去洗澡,配枪被盗,该枪一直未被寻获,此案成为悬案,该警察因为丢失配枪多年未能提升,成为了心病。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一个警察因为妻子与人发生争吵,该警察闻讯赶来后拔枪射击,打死二个人打伤两个人后自首。
蒙自县公安局一个警察因为倒车纠纷控制不住情绪,拔枪连开三枪将对方当场打死,蒙自县公安局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该警察经过审判被判处死缓。
活该 更愣绊倒 发表于 2014-5-31 22:33 活该
不是活该这种简单的事情,反映了配枪是高度的责任。 亦正亦邪 发表于 2014-5-31 22:35
不是活该这种简单的事情,反映了配枪是高度的责任。
我的意思是对于这种拿着枪就以为自己很嚣张的人,他们就应该开除公职 哈哈哈,黄老贼是有心人,这些事情我也晓得一些。 我是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板桥居民委员会市民,侄子方志毫(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今年小学毕业,刚满13岁)于2014年5月14日到本村一项目承包蔬菜基地开挖的生产专用取水水池(约15x15x4m)游玩溺水死亡,蔬菜基地没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且蔬菜基地人工开挖一取水生产专用水池,水池也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的警示标语,造成本次不幸事件的发生。人是县消防队打捞上来的,对消防大队打捞一事上了市新闻,对死者责任处理之字不提;当地公安局报案了,也现场取证调查,结论排除它杀,案件与公安局无关。现承包商用躲避来回避责任,向地方镇政府、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信访局、村居民委员会该反映的也反映了,都是“门好进、笑脸迎、事难办”,都相互推诿,不给予解决。本县也曾发生过此类多起事件,均以不了了之而告终,或以老百姓不懂法草草了之。镇政府乃至县政府对老百姓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认知无法理解,云南省有人身损失赔偿标准,但地方政府和企业都不认同。老百姓的生命就不如一条狗,一头牛嘛?老百姓就没有生命的权力吗?还有合法维权的途经吗?当今,全国上下都掀起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政策,坚持抵制“四风”不正之风, 难道是在走过程走形式吗?渎职算不算腐败呢?
实现走投无路,特向云南网求助,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讲句公正话,还老百姓生命权力,让老百姓能真正享受法治社会待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老百姓的维权意识。非常感谢! 我无言 发表于 2014-5-31 22:55 我是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板桥居民委员会市民,侄子方志毫(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今年小学毕业,刚满13 ...
你可以另发一帖,让钱律师为你支招,也可以发去云之南铿锵杂谈推荐支持和关注。 我无言 发表于 2014-5-31 22:55 我是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板桥居民委员会市民,侄子方志毫(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今年小学毕业,刚满13 ...
发去云南网民声民情板块也可以,沧海桑田在这几个板块有专业队伍出谋划策呢。 执法工具,变成犯法道具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5-31 23:25 执法工具,变成犯法道具
这是你说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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