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在此区域停车的司机和规划部门要注意了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4-6-27 15:47 编辑爨文化广场大门口旁(西边)有一“公交车停车区域”,此区域规划部门规划为“公交车停车区域”,是为县城至小百户集镇的公共汽车停车使用,现在县城至小百户集镇的公共汽车已到县老年宫旁停车场(原西华公园老大门口)停车,虽然不在此“公交车停车区域”停车,此停车区域也不可被其他车辆所停用,否则将受到“违法停车‘的处罚。我就是其一,请司机们注意了,也请规划部门尽快修正,避免其他车辆受到处罚,也可让此区域用于其他车临时停车。
向雷锋同志学习! 穷疯掉了怕是 虽然不在此“公交车停车区域”停车,此停车区域也不可被其他车辆所停用,否则将受到“违法停车‘的处罚。我就是其一,请司机们注意了,也请规划部门尽快修正。【热心人,陆良雷锋啊!】 对于更改停车规划而不公示的行为是政府失职,你可以据此向罚款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索回自己被错误罚款数额及连带损失费用等!{:soso_e100:} 雷锋! 路过 图片中碍眼的是那几个垃圾桶,与环境严重不匹配,需改良,再说放在那个地方,大热天等公交的人是何等感受{:sad:} 我喜欢车上的窗帘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6-27 17:11
对于更改停车规划而不公示的行为是政府失职,你可以据此向罚款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索回自己被错误罚款数额及 ...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