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位竞标收费问题的辩证
近来,网友对陆良县城停车位即将承包收费的讨论较为热烈,双方针对“收”或“不收”发表意见较为激烈并没有思考的余地。其实,从这个问题的公众·公益性质来讲,其三方面是值得我们政府所考虑的:1·从本事务的公众·公益性质来讲:在确定此事的“收”或“不收”上,相关部门按公众性质举行和召开社会听证是必须的!但我们的相关领导对此“一言坐定”,似乎眼中没有了“群众”二字,把自己一个“权”字看的太重了些,于事不利;
2·从本事务的管理性质和社会秩序需要来看,“收费管理”是必然的。但,怎样收费,收费标准如何界定,却是个大问题?!必须定个竞标和操作规则公示于众,这样才能起到调整矛盾、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
3·从本事务的使用分类看,占车位者有临时停靠一下和长时滞留的区别,因此,在收费上,应明确于下:临时停靠者,在多少时限内应予免费并发放证据手续;长时滞留者,凭证据手续超过多长时间各收费多少等等……
做到了上述三项,从社会的治安联动来看,因收费实现了定岗定责和巡视,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就增加了社会治安的覆盖层面,将那些在街面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客观上处于被监视的范围之中,是另一“群防群治”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很值得偿试和推广的社会活动,应予提倡才对。
是不是这样,欢迎大家深入探讨!
奇葩的国度,天天谈民生,眼里除了钱就没别的了,这样发展,那呼吸空气也得缴费了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6-28 16:44
你这要去问承包商及政府去啊!
奇葩的鸡国画个圈圈就能收费 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14-6-28 16:43 编辑
墨斗 发表于 2014-6-28 14:09
有的政策是用屁股思考出来的
是啊:屁股的函意是“权”嘛!{:5_205:} 有的政策是用屁股思考出来的 {:tongue:}有道理。有想法 不错,顶{:soso_e112:} 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要客观的看待问题。停车收费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公益性收入来源和公益性岗位,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机动车短途出行率,倡导绿色出行,减少交通拥堵现状;其关键在于政策实施是否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甲乙丙丁 发表于 2014-6-28 09:06
有道理。有想法
{:5_205:}{:5_205:} 半.个陆良人 发表于 2014-6-28 09:20
不错,顶
{:5_205:} 伊洛 发表于 2014-6-28 10:04
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要客观的看待问题。停车收费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公益性收入来源和公益性岗位,另一方面 ...
既然收费有免费内容,实际它就包含了很大一部分“不收费群众”的利益了呢!{:5_205:} 这个停车收费收的是占位费还是保管费?
停你车位上 被刮了 你们管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