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の无声 发表于 2014-7-5 17:50:44

涉案金额过亿元  陆良“肖氏集团”法庭受审

      “30年河东,30年河西。”云南省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公司)的职工用这句话来形容公司发展状况。
  银河公司曾是陆良县龙头企业,公司辉煌时,生产出的文化用纸,其市场份额一度占全省的60%以上。如今,银河公司早已停产,且债台高筑。在职工们看来,今天公司惨淡经营的局面,都是由公司原董事长肖国富为首的“肖氏集团”造成的。
  2013年7月,在银河公司职工的举报下,陆良警方介入调查,最终肖国富等11人落马,涉案金额过亿元。6月25日上午,此案在陆良县法院开庭审理。
龙头企业的尴尬
  始建于1967年的银河公司,前身为云南省陆良造纸厂,纸厂投产后,便成为了云南省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定点生产企业。
  现年54岁的肖国富,于1960年出生,当过知青,19岁时进入纸厂工作。1998年年底,纸厂更名为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从工人、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一路升迁上来的肖国富,继任为银河公司董事长,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890万元。
  2002年,银河公司实行改制,采用在职职工入股方式完成了国企到私企的转变,即每名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便有800元股份,以此类推。改制后,全体职工都成为了公司股东。
改制后,肖国富加紧了收购职工股份的步伐,到了2008年,他的股份达到87%。
  据悉,在收购过程中,如有职工不从,肖国富就采取让其停职、调离工作岗位等手段。“在工作中,不管是大学生,还是技术骨干,如果不听从他的安排,就会被调离岗位,到厂区打扫卫生。”一名公司中层说。
  2002年后,栾华出任公司总经理,但公司要害部门都被肖国富的亲信控制,栾华几乎没什么作为。2008年初,栾华的妹夫在检修设备时,从高空坠落致死,在他的坚持下,公司赔偿了60余万元。
  职工们说,多年来,只要出了事,公司解决的办法就是赔款几万元,安排家属顶职。栾华此举激怒了肖国富,之后就更不让栾华管事了。
  2009年,肖国富稀释了股份,引进了一名张姓人员出任总经理。张到任后深入到各车间调研,积极联络了一批股东,商议召开股东大会,计划在会上罢免肖国富的职务。但因事情败露,欲罢免当日,肖国富派人堵在厂区门口,不让张进公司,张只得出局。
  张走后,栾华又出任公司总经理,但那时,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由肖国富的姨夫赵方(被告人)控制,栾华丧失了实权。在公司内,肖国富极力维持被工人们称为“肖氏集团”的利益,他的亲信、亲戚垄断了企业的原料及设备采购。有一次,公司设备部部长彭富明发现采购的设备报价高于市场价数倍,他便找到肖国富反映。但当天晚上就有人找到彭富明,送给他两万元,望其“闭嘴”。第二天彭富明找到了肖国富,把两万元钱砸到了他的办公桌上。
  几年来,银河公司生产经营已江河日下,2013年6月银河公司停产,由于拖欠职工两月工资未发,导致了工人们上访,此举直接引发了肖国富等人倒台。
  检方指控涉案金额过亿
  2013年7月12日,肖国富被陆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依法执行逮捕。肖国富落马后,银河公司总经理栾华、财务副部长王华生、副总经理赵方、赵彬,供应部部长王正文,以及5名公司财务人员也相继被刑事拘留和执行逮捕。
  庭审中,陆良县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肖国富自2006年后,由于银河公司资金链断裂,在明知企业亏损,达不到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下,仍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集体签署贷款决议,指使公司财务人员于旭云、史双林、杨丽娜、庄培、肖涵予等人伪造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骗取贷款。截至2013年11月29日,银河公司分别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陆良支行、中国银行陆良支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过亿元,其中贷款6440万元,承兑汇票4300余万元。
  2000年2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肖国富、王华生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银河公司的名义,擅自设立银河公司“内部银行”,私自印制银行存折、刻制银行公章,并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吸收公众存款本金人民币1200余万元,逾期不能偿还。
  检方在法庭上还指控,肖国富团伙成员从2000年至2013年6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开增值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涉案税款达885万元、挪用单位资金350万元、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4万余元。
  检方认为,肖国富团伙成员无视国家法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未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肖氏集团”受审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涉嫌罪名,法庭上,肖国富辩称,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已提供了土地、房产等实物进行抵押,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罪名不成立。公司擅自设立“内部银行”不属实,只是设立了一个内部金库,并未对外吸收公众存款和对外贷款。同时肖国富对挪用资金罪、指使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等表示存在相应的事实。
  被告人栾华(原公司总经理)辩称,2002年他出任银河公司总经理,但那时肖国富已在银河公司内“一手遮天”,公司要害部门都由肖的亲信控制,每次开董事会他也只是个摆设。在骗取贷款、票据承兑过程中,他分管技术部门,未分管公司财务,不存在指使财务人员进行造假骗贷,不应承担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罪的罪名。此外,他还认为职务侵占等罪名不成立。
  被告人王华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落马前已离职)在任银河公司财务副部长时,利用职务便利牟利,被检方指控职务侵占179万元。他表示其罪名不成立,因这179万元是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招待的资金用途,不存在职务侵占。
  被告人王正文是银河公司的供应部部长,在面对公诉人指控时,他辩称其收受的13万余元现金,其中10万元是属于借款,但无借条,剩余3万余元已主动上缴至公安机关,受贿罪名不成立。他在面对公诉人的提问时坦白其在公司做真假两套账本,假账用来骗取银行贷款。
  另外,银河公司原副总赵方、赵彬对检方指控涉嫌职务侵占、受贿等罪名表示不予认可。银河公司5名财务人员辩称,在公司的一系列运作中,他们不存在犯罪故意,只是正常执行董事会决议,且并未从中获利。
  此案经过两日庭审,6月26日18时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据了解,银河公司原有职工700余名,庭审中,不少职工参与了旁听。

  云南法制报记者朱鹏
-----------------------------------------------------------------------

红尘无边 发表于 2014-7-5 17:56:53

不杀不足平民愤!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7-5 18:17:25

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14-7-5 18:45 编辑

这个起诉看起来真有些莫明其妙、瞒天过海之嫌呢?怎么没有资金亏损明细账和抽逃、转移资产的犯罪事实经过啊!还是我们记者的水平太菜叙述不清呢{:3:}

无产阶级 发表于 2014-7-5 19:40:01

好,少了个污染环境

至今未断奶 发表于 2014-7-5 19:52:04

想当年我也是银河纸业的一员,唉没想到现在公司变成这样了

scb123 发表于 2014-7-5 19:54:17

枪毙一万回都不解恨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7-5 20:55:52

至今未断奶 发表于 2014-7-5 19:52
想当年我也是银河纸业的一员,唉没想到现在公司变成这样了

所以你就当了“蓝精灵”啊!{:5_205:}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7-5 20:57:39

scb123 发表于 2014-7-5 19:54
枪毙一万回都不解恨

恨败家子不如恨“卖家子”。{:5_205:}

辣妹子 发表于 2014-7-5 22:17:30

可伶了银河的职工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7-5 22:26:52

曾经的辉煌经不住蛀虫的常年吞噬,大厦将倾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涉案金额过亿元  陆良“肖氏集团”法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