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抱怨不解释 发表于 2014-7-8 09:14:08

关于昨晚被民警删除的帖子!

首先说对不起,民警删除我的帖子说我不该动不动就说是恐怖分子的事情。然后,我说一下当时情况。七月一日建党节当天,召夸镇街口中午(公共场合),一男子光着上半身(警校毕业)提着马刀直接把受害人放倒了就从脸部头部乱砍,据了解当时场面很血腥。我是昨天才了解到的情况,肇事者逃逸被拦下,肇事者父亲已经消失,或许因为关系问题,肇事者目前受害者口述说在家闲着,居然可以如此嚣张。至于事情内幕我只了解到皮毛:因为土地纠纷,受害者告到县法院被判错误,于是报到了市法院,受害人要求拿出房产地契,肇事者拿不出来找不到关系,第二天就公然砍人。这种在公共场合的暴力事件,爆料有错吗?民警是人民的儿子,为人民服务的,你可以去评论说我的错误,但是不应该把我帖子删了证明在陆良你们管制的有效,不能把外表的光鲜来掩盖事实。民警以及相关政府人员应该出面了解事实来解决纠纷而不是偃旗息鼓。你们是人民的公务员,就该为人民服务,请不要忽视了自己的帽徽。(当时图片被管理人员删除,找不到了)受害者目前在县医院治疗,联系电话15288013361(朱小琼)

scb123 发表于 2014-7-8 09:21:06

应该按照正规报道那样,有标题有内容    写成一并张么不好看嘛

不抱怨不解释 发表于 2014-7-8 09:23:59

scb123 发表于 2014-7-8 09:21
应该按照正规报道那样,有标题有内容    写成一并张么不好看嘛

我在手机上,不方便讲究那些格式。多多包涵

scb123 发表于 2014-7-8 09:25:06

不抱怨不解释 发表于 2014-7-8 09:23
我在手机上,不方便讲究那些格式。多多包涵

{:handshake:}

luliangqioushi 发表于 2014-7-8 09:26:46

{:qinqin:}{:qinqin:}{:qinqin:}{:qinqin:}{:qinqin:}

点点提 发表于 2014-7-8 09:57:53

都什么年代了政府还想遮丑,现在遮得住么,只有客观公正的报道事实,才能获得人民的理解支持

陆良福娃 发表于 2014-7-8 10:43:40

发你QQ空间,给你好友扩散。。。。

chc780214 发表于 2014-7-8 12:03:04

欢迎爆料!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4-7-8 12:23:03

现在什么都讲证据,凭感觉发帖不太好。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7-8 12:58:55

网管太敏感了些:如拿不准,可以声明“本帖属网上自传,待真相后述,被追责与本网无关!”就行了嘛。{:tongue:}{: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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