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7-25 22:50:15

我只想说我成为孤儿的时候也是12.3岁。对于这个事,我只想说,是孽根性作孽。

argery 发表于 2014-7-25 22:58:27

小不点这种人渣都有叫屈、同情,犯的罪还能赖在别人身上,真是奇了怪了?谁又来同情被这厮伤害的无辜群众呢???{:sad:}

墨斗 发表于 2014-7-25 23:59:14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4-7-25 21:41
如果抢劫捅人也算是错,世界上就没有罪了,你应该先弄清楚错与罪的差别,既然你要赖上社会,你也是社会上的 ...

错与罪,赞成这样的观点。

墨斗 发表于 2014-7-26 00:01:00

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火钳子 发表于 2014-7-26 08:14:59

多次劳教多次戒毒,进去几年再出来,钱没了,亲戚朋友没了,求生吃饭的本领没了,改行不是想改就改的.
吃饭和生存都解决不了,只能会什么干什么了…
人都有两面性,没有绝对的,只是有的人伤害了别人就犯法了

狂躁的太阳 发表于 2014-7-26 08:46:12

人之初,性本善。

Rebornヤ俊℡ 发表于 2014-7-26 09:42:46

三字经不是有云“养不教,父之过”,自己都没能力自保的人,还让下一代来这个世上受苦,受侮辱,太随便,太不负责任了。老爷子的观点真是前卫,所以后面的事情倒也不奇怪。生活中不乏类似的遭遇,但是好多也是充满正能量的,出现这样的情况个人觉得是监护人的问题。

姬蒂斯 发表于 2014-7-27 18:38:01

成长环境差,父母的行为影响了他的一生

更愣绊倒 发表于 2014-7-27 18:43:29

1850955925,这个QQ自称是小不点的,大家鉴定一下

JIU 发表于 2014-7-27 19:58:42

你是没被抢过 你想想那些被抢了杀几刀的人 ,我觉得应该16注射死亡 是最好的 。这种人渣不应该继续生活在社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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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图说:少年“古惑仔”,可怜小不点,——亲公公,亲警察,亲社会如此定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