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nlee
发表于 2010-6-3 21:23:23
回复 14# dontcry2009
不好意思,我看你誤會了,
我完全沒有跟你辯論的意思;
這裡是心情驛站,看到你的帖子,我也有我了自己的心情和想法,順道寫下來了.
這絕對也是被心情驛站所允許的作法.
№秋風吟月★
发表于 2010-6-3 21:23:49
打破一个旧家庭,建立二个新家庭
人口木 发表于 2010-6-3 20:13 http://www.luliang.org/images/common/back.gif
建立一个新的王朝???
你觉得现今社会离婚也是一种流行?
№秋風吟月★
发表于 2010-6-3 21:25:43
民政局的同志们,只有辛苦你们了!
lin1227
发表于 2010-6-3 21:51:59
愿开心
独孤一秋
发表于 2010-6-3 22:30:41
呵呵,只能说楼主有更高的要求了。
salevan
发表于 2010-6-3 22:58:47
回复 10# alenlee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发泄、我娱乐,只有你当真!!!下次选你做网警,绝对是效忠。。。。。。
塞娅
发表于 2010-6-3 23:53:23
平静个 哎哎 不过我觉得等过过你应该还是会有点难过的
hutuchong
发表于 2010-6-4 00:20:19
凑合是绝路,离婚是死路,再婚就是无路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离的不是大人,是孩子。好好看看《为什么要生我》这部电影吧。
桑少
发表于 2010-6-4 01:28:53
唉请问楼主 几岁·······
桑少
发表于 2010-6-4 01:29:46
我只能说 不爱就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