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007 发表于 2014-8-16 16:22:19

获罪成本太底啦,应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像阳光一样灿烂 发表于 2014-8-16 16:47:44

这些个王八蛋!坐牢期间应该每天喂食他们自己生产的肉食!还免去了销毁的费用!

fxw517592852 发表于 2014-9-22 15:58:27

好多都是认识的人

启新 发表于 2014-9-23 15:54:06

舌尖上的安全关乎民生!

路漫漫 发表于 2014-9-25 19:14:14

违法者就应该收到这样的惩罚

老喜哥 发表于 2014-9-28 16:20:59

严惩不贷!改杀!

走天涯 发表于 2014-9-28 16:48:30

这些社会垃圾,王八蛋!

灰色头像 发表于 2014-9-28 17:54:02

这种人进去就不应该出来了

足行天下 发表于 2014-9-28 17:54:27

才坐六年牢也判的太轻了!!!!!!!

风,云 发表于 2014-9-28 18:22:59

卖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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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云南陆良:涉“死猪肉”案29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