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小学课程一
民国十二年(1923),按照国民政府教育部规定,取消修身课,增加公民、卫生课。初级小学课程为: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园艺、工用艺术(手工)、形象艺术(图画)、音乐、体育、卫生;高级小学有:国语、算术、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园艺、工用艺术(手工)、形象艺术(图画)、体育、博物等。见下表:民国十一年(1922)教育部公布课程标准学科科目国
语算术社
会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
语言语文作文写字卫生公民历史地理
科目比重(%)初等小学3010201275610
高等小学81435446684
ll169106. 桑少 发表于 2010-6-8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桑少,么不是阔少,这么多的勋章!羡煞死我等,亮瞎眼都。求勋章一枚足矣! {:biggrin:}再加几个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