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不是错,错就错在你同情错了人!
首先我绝对我只是个孩子,文化水平不高。我觉得我没什么资格跟教授相比!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说说我想法!我就不明白。中国有十三亿人口。看清楚13亿。有多少孩子比小不点还小,有多少孩子没爹没娘,有多少孩子比小不点还小?
拿陆良来说嘛,就说说陆良嘛,你调查调查有多少孩子比小不点还造孽!他们有去抢?有去偷?你怎么就不大篇大篇文章的关心下呢,用你那高端大气的语言来描述下呢?
如果你再这样同情下去,迟早有一天,被害人是你,或者你的家属,你就会明白:吃屎的狗离不开拉屎的茅厕!
老辈子说的话:再一,再二可以理解。再三么就不用说了,大家懂的!
自从呢,小不点低调的上电视之后,消失了一段时间,不知道去哪里潇洒了!自从已子你高端大气的帖子上了没多久,他好像又回来了。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不过也有这个可能,因为我相信李宁-一切皆有可能!呵呵。。。。
就拿这个天不做美,事事不顺的九月来说。雨下个不停,河水不断上涨,板桥前天还防洪了!这边呢小不点到目前为止,就我知道的已经两件案子啦,第一起呢就是上次发的那帖子啦,第二起呢就是20号了早上,也是刚刚听说,小不点又偷了一部手机,和三千元的现金啦!总共价值八千多呢!我吃米线的时候听到一中年男子说的,抱怨的说调监控出来,小狗日的还大摇大摆的走出来。胆子也太大了!
额,貌似是在什么休闲公寓吧!挨近那边的打听打听去嘛!
就这两点,就可以证明已子教授你看到小不点的发的那些都是假的!小孩子玩泥巴的事啦!真的亏你还已子教授!
手实在太酸了,写了这么多。吧主求跟我的上一篇置顶。谢了! 另外我相信大家会支持我得!
{:3:}{:tongue:} {:titter:}我支持你! 那个贼杀的迟早要被乱刀砍死 已子没有错,他站在一个我们达不到的高度,顶多是有点理想化而已,我不反对已子 阳光 发表于 2014-9-21 10:42
已子没有错,他站在一个我们达不到的高度,顶多是有点理想化而已,我不反对已子
这才是正态的观点。我们要知道:世界从来都很美,但“丑”也是它组成的一部分;现实任何时候都固执,关键是你得正视它、修正你自己以平衡它;生活是自然丛林的又一种形态,野生和家养共存,你不能因自己的“家养”而否认了“野生”的出现……要知道:我们是人,而“人”的心态不仅仅是道德;它有时候也是一种动物的体态存在,对于这种存在,虽然你很无奈,但你还得承任它的自然形态而象世界一样来加以对待。{:5_205:} 居然是讨论么,我也说几句,现在我觉得这个娃娃是没有救了,我做到一个事业单位的法律题,讲的是在犯罪分子实施完抢劫之后,你有能力给他造成一定伤害并抢回自己的财物,对他的伤害会被司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目的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打击犯罪。 为什么没人敢反抗?不懂正当防卫?他们人多?能多过去网吧上网的人?还有网吧既然都不能保证顾客的安全,你们还出高价去网吧上个网,我们从事服务行业,动不动就被人家投诉,就有所谓78部门来查,上点班顶着多大的压力,我的电脑你们来玩嘛,就收点电费 All_alone 发表于 2014-9-21 16:24
为什么没人敢反抗?不懂正当防卫?他们人多?能多过去网吧上网的人?还有网吧既然都不能保证顾客的安全,你 ...
服务在中国被推向了极端,成为一部分人破坏法治,破坏管理的借口,服务本来是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喊的,可是现在被大部分人理解成了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文明对抗暴力,以软弱对抗强悍,我现在特别讨厌服务这个词。 毒瘤,该铲除了,还有就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那种人是亡命之徒。以后自己晚上出门最好多约几个人,或者就不要到复杂的地方去。 楼上,司法认定问题是很纠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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