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47:50
灰色头像 发表于 2014-10-29 11:52
本来和周围几家就为了地扯筋,现在自己兄弟又来扯,闹也是让别家看笑话,不闹自己又窝囊,不过自己家人么这 ...
嗯嗯嗯,就是这个理,我现在准备一次断清,兄弟一起立协议,互补差价。一清二楚。呵呵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49:26
scb123 发表于 2014-10-29 12:02
依我说,该咋分就咋分,如果论理没有你哥的份也就不要分
亲兄弟还要明算帐 你要赠与他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么,我也想好了,我就盖两间,其它不管了,咱们宰相肚里能撑船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50:28
scb123 发表于 2014-10-29 12:03
应该还在宝刀未老只是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少年啦哈哈
呵呵呵,现在是温柔的顾家男了,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51:37
天意 发表于 2014-10-29 12:48
经你一说还真有点印象,大蛇吃小蛇,这事应有化解之法,蛇,舍,居之住所,是自家兄弟之争,应心平气和, ...
是呢,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决定舍了,让一步海阔天空,兄弟毕竟是兄弟。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52:56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2:57
家财之争,是“情”的缘发,不能以理来论而只能诉之以情并以证立论。如讲理,首先就破了“情缘”,会将事 ...
所以我选择让,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够了。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53:18
陆良人 发表于 2014-10-29 18:09
让他吧,都是一家的
好的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55:51
alone向前 发表于 2014-10-29 18:52
什么情况啊?
你三哥要来分我现在的房子,他想要多一点么,你知道的,这是我当初辛辛苦苦才霸起来的,现在我决定顺他的意了。不想闹笑话给别人看。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56:49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4-10-29 20:40
你怎么和我想的一样啊。
在呀,这是当年的衣饭碗。是不会丢的。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23:05:36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52
所以我选择让,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够了。
我先生怕你想着“划不着”呢!现在看你当初没白选修佛啊。{:5_205:}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23:07:22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0-29 22:45
恩恩,我也是在前思后想想着怎么样解这个疙瘩,能够不伤及同胞之情。
{:5_205:}会有后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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