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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珊瑚

[求助] 关于工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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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0: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起诉他们!实习期间也算是工伤,没有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是他们的责任,另外违章作业虽然是你弟弟不对,但不妨碍工伤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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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1 10: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骨头断了,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基本上可以定10级伤残,赔偿在1.5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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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4 13: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猿泰山 于 2015-1-4 13:31 编辑

    实习生的身份如果是学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不适用劳动法,也不适用工伤保险,因此不能认定不工伤。
    实习生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事故应当按民事法律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直接向法院起诉。
    在实际赔偿上,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是高于工伤赔偿的。
    具体赔偿项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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