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11时55分,芳华派出所接芳华镇狮子口村委会水河村村民周某明报警称:我儿子周某某(24岁,家住陆良县芳华镇狮子口村)以前有精神疾病,经多次医治未见好转,今早时候精神疾病发作,现在家把碗、玻璃、窗子家具全部砸了,现在手里拿着两把镰刀扬言要伤人,情绪较为激动,我们不敢靠近,怕他伤害他自己及周围群众,请派出所几时来查处。 接到报警后,芳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精神疾病人员周某某在自己楼顶拿着两把镰刀乱挥舞,大吵大闹,房顶堆满石头砖块等物,只要有人靠近他就乱砸乱打,贸然强行处置周某某可能其一是伤害到自己及无关人员,二是担心其从楼顶跳下。 芳华派出所与局领导汇报后,县局特警大队20余人赶到现场协助芳华派出所对周某某进行处置,16时许,特警大队人员分两组从不同位置上到周某某所站房顶,成功将周某某控制。目前周某某已由家属送医院进行相关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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