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魂:认,知,识——既人体活着的基本标帜!如人上述三种标帜失去,也既医学上对人的物理认定:“脑死亡”,也既做为人活着的生理现象已经消失了……但其肉体的某些功能依然可能活着?所以,古人们一旦人死后,必须停放三天不能盖棺,以防其是处于一种“假死”的状态而可能复活! 七魄:人体活着的“三魂”功能消失了,但其的“声,口,意,体,触,感,和对上述六种生理功能”的生理反应,还依然于肉体的不同物理器官上存在,然后以每七天失去“一魄”信息的速度逐渐消失至五十天左右,才可认定其真正的“是死了”——而也就是这一现象的存在,所以,刑事探查每每可以依照这样的肉尸痕迹进行解剖,从其所载的信息找出案件的信息以便破案!因此,人一旦“三魂”失去后,要每七天对其进行一次追谯,就是对其的七魄“灵魂”进行亲情的呼唤以行悼念,将他生前的物象一再进行往返追忆,然后在不断的思念中彻底弄清他的死亡缘因“是否正常?”以澄清,并在最后慢慢释放、淡化掉对他生前情感,彻底恢复正常人社会生活的意思……与我们日常所传的“怨鬼冤魂”迷信传说没有丝毫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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