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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缓解当前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近日,陆良县财政积极筹措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专项资金140万元,对全县46584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该县根据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要求及有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临时价格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全县的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户;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临时价格补贴享受时间共3个月,具体是今年8月至10月。该县财政、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在资金的拨付、发放环节加强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确保10月上旬全面完成发放工作。全部补贴资金将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由银行直接发放至城乡困难群众专用存折,确保补贴资金不被截留、拖欠,提高补贴发放的工作效率,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赵桂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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