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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angxinyu520

回帖的朋友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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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6: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3 16: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完全懂

试分析如下:

1.桑少发帖:
“亏本处理国产全新手机
http://www.luliang.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957&fromuid=431

2.你回帖如下:
1.jpg

3.桑少删帖留言:
2.jpg

是不是这样子的?有请双方当事人发言。



















点评

是,谢谢楼主详细的解释  发表于 2011-12-5 11:50

评分

参与人数 1米线 +20 收起 理由
shangxinyu520 + 20 分析很给力,我在这里感谢了!献上22楼20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12-3 17: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行是冤家

点评

不是同行。我不卖手机,只是发表个人建议。  发表于 2011-12-5 11:51
发表于 2011-12-4 00: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有看明白
发表于 2011-12-5 23: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原来真如此,也算小事,就此打住了,两位。
不打不相识,相信你们都会互相宽容的。
过去了的就让他过去吧,见面还是朋友。
相识是缘,论坛如家。


02.jpg


点评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发表于 2011-1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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