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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无语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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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一个朋友去年在 陆良县林业局用林权证抵押办了贴息贷款,今天接林业局电话通知说国家取消贴息贷款,全部利息自己承担,真是叫人无语。明明是签了合同的,怎么可以这么随便呢?说取消就取消,假设我的朋友违反了合同又会是什么结果呢?
发表于 2012-11-5 20: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3:}真可以这样啊?
发表于 2012-11-5 21: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问题还是找钱大壮吧。。。
发表于 2012-11-5 21: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性贷款依据相应政策而产生,也就是说其不可能长期存在(发放),但是否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要以具体合同内容来确定。
   你给的信息太少,我无法给你完整的解答,如有疑问请携合同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至于违约责任,送你一句话:“契约即当事人间的法律,违约责任如有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
发表于 2012-11-5 21: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党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我七万的退伍费突然变成七千了,我也没话说。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11-5 21: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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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2: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1-6 08: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咨询一哈~
发表于 2012-11-6 09: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现实太现实。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23: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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