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20-5-9 08:48 编辑
做为婚俗,陆良新、旧石器时代没有部落文化记载,故无从说起。但以庄蹻开滇、爨氏卓尔的楚汉流薄变服之俗,可从现代彝族山歌唱对婚俗或男不婚、女不嫁的“走婚,舅舅为大”的家庭形式为主;进入元代,由于元蒙一度实行贵族种姓殖民制度,其分封贵族对“南人”女子有初夜权及当地少数民族对女性有生育能力的“试婚”习尚,所以形成女性婚前自由寻恋的“背着娃娃嫁人”及“大儿子不点主”的家庭结构出现,以至明朝彻底灭元后,这样的婚姻形式还在当地的夷族地方存在至民国前后才渐渐退出市俗——但,这样的市风,现在一些远离汉族婚姻的地方或只与本族男女婚媾的少数民族聚落,仍有这样的隐性存在并介入生活!而做为汉族的媒介婚姻,由于当时明政权因战争损耗,急于发展人口的早婚规定流传,男女一到性成熟就必须结婚生子,否则一过十六岁就由官家强行婚配的恐怖存在……因此,做为一个受历来战争、自然灾害损害严重的地方,陆良坝子民间一直有着早婚媒约的习尚,一般男女长成十五、六岁,就早早地约定婚媾并举行特定的“三大联姻送节”消费活动,超过十七、八岁就基本难于谈婚论嫁而被人议论了!这样的多源式婚姻流俗和风尚,有它人生可取的一面,但同时又有破害家庭生活幸福的一面存在,延及到现代的经济或文化发展,除导致很多人还未壮年就当爷爷及四、五代同堂存在外,也给现代的晚婚流行造成威胁并成为导致离婚的几大人生礼仪财产灾难源头之一……因此,在研究现代经济构成因素的时候,不得不对此等产生的礼仪人情消费现象影响加以参考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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