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tuchong 于 2011-8-18 10:40 编辑
微博曝光的36人死于铬渣污染的消息并非一点来头都没有。单一个兴隆村,一年死6至7人,10年就是60至70人。这么严重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当地政府居然没发现。直到77只山羊死了,经媒体报道并经网络传播后,当地似乎才有所警觉。此前,不论是有村民因铬渣污染死于非命,抑或5000多吨铬渣就近非法倾倒,和28万吨铬渣仍未处理,当地政府均不明就里,迫不得已才于8月13日召开新闻通报会。 涉事企业存在严重污染,当地环保部门就不能责令其停产?办不到,全因为,涉事企业是浙江省海宁和平化工有限公司于2003年收购的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建起的,对陆良来说,这是招商引资的成果;对海宁而言,这是实施产业转移的一大收获。公司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铬盐化工生产企业之一。试想,该企业能为当地增加多少GDP和地方税收?对这样的纳税大户,当地当做宝贝还来不及,哪会对其下狠手、杀手? 这些年,陆良县为了实施“开放兴县”战略,把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什么招都用上了。除了层层签订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目标责任书外,还提出坚持做到“四个不论”,即:不论哪种形式,能搞活区域经济就行;不论归谁所有,能纳税就行;不论企业大小,能解决就业就行;不论姓资姓社,能促进发展就行。于是,凡东部愿意西迁到陆良的企业均受到欢迎,即便是污染企业也照单全收,能搞活经济、能纳税就行嘛。(云南日报网2005年10月8日) 陆良县委、县政府对重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对挂牌保护企业实行检查申报,未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收费。这样,环保部门敢去污染企业执法检查吗
铬渣毒性强,水溶性好,在雨水冲刷下极易流进河里,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数量最高时达28万多吨、堆放时间超过20年的巨大铬渣堆,形成了泰山压顶般的污染威胁,距离村民却仅有两公里,这到底是安全的距离,还是生与死的距离? “癌症村”与铬渣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村周围的化工厂、造纸厂等等,在村民健康恶化的过程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目前还没有答案。但不容质疑的是,化工厂和铬渣已成兴隆村民挥之不去的恐惧与噩梦:喝了被污染的江水,牛羊非死即病,水田一度被严重污染,人们纷纷买矿泉水喝…… 从医学角度看,重金属污染很可能是诱发癌症的因素,以往不少重金属污染事件都验证了这一点。于兴隆村而言,既有癌症病例,也有铬渣带来的种种现实困境,这就更需深入调查铬渣污染对当地生态、百姓健康的影响,尤其是与癌症发生的关系。污染带来的健康风险和现实危害,也应是铬渣污染事件调查中的重要一环,需要医疗机构及时介入。然而遗憾的是,污染事件调查组中并没有医疗专家。 正如铬渣污染之害不是一天造成的一样,“癌症村”的病情发展也有一个过程。9年间,兴隆村村民上访1000多次,直到2007年,当地政协委员在政协会上提出才引起主管部门关注。然而,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并未缓解村民的焦虑,对于癌症与铬渣之间有无必然联系这样的关键问题,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 由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在发展建设之前一定要“七思”而后行。
一思:招商引资还是引狼入室?白岩松说:“这样的新闻我们知道的不少了,其实现在的确一回到农村的时候,相对来说经济欠发达,对很多来的工业项目是非常欢迎的,但是不知道有可能是欢天喜地迎来一场灾难。”的确,引进工业项目对于发展贫困落后农村经济的确有效,但是农村环境意识差、监管力度低、治理能力弱,与城市相比,环境抵抗能力更加脆弱。为此,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不仅要修好路、搭好桥、迎好客,更要把好关,不能引狼入室,要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既要保证不让任何污染治理不达标的企业鱼目混珠进入农村,又需要加强对引入企业的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决不能让一小撮“害群之马”破坏了规划、污染了环境、伤害了百姓。
二思:产业转移还是以邻为壑?据统计,很多发达地区纷纷把自己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逐渐转移到了环境容量大的中西部省份或者农村当中。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这样的发展契机是很有吸引力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那些“环保政策仍相对宽松”的地区,并没有实实在在做到“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来转入”。这样的产业转移无疑是“污染转移”,安徽怀宁县、广西南丹县车河镇以及郴州嘉禾的血铅超标事件,云南曲靖兴隆村铬污染事件不断在刺痛我们的神经,让我们时时刻刻质疑:产业转移带来的,到底是财富还是灾难?
三思:科学发展还是急功近利?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答案。这也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因为它多年来一直都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实践证明,在经济建设中,任何不切合实际不尊重科学的活动,都是要吃亏的。产业布局是一盘大棋,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需要全国上下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单单站在本省市的角度去考虑和调控,必然会影响到邻省市的切身利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科学发展不是狭隘片面的经济论,产业规划也不能自私自利以邻为壑。 四思:网络早已不再是虚拟的世界,而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从“郭美美”事件的巨大影响到动车事故后民意的喷薄,无不显示出网络的现实影响力。而“微公益”的免费午餐、团购的“聚蕉行动”等,更显示出网络强大的行动力。可以说,网络不仅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地段,更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资源。政府的治理机制、管理体制都在不断变革,管理也要“与网俱进”,“无限政府”需要变成“有限政府”,“管制政府”需要变成“服务政府”,“大政府”需要变成“小政府”。在这样的职能变革中,让社会参与进来,接手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职能,是改革的必然路径。然而,虚拟社会与传统社会有很大不同。虚拟性、便捷性、互动性等,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全新特质。更重要的是,网络也正经历着一日千里的发展。如微博,从2009年“微博元年”至今仅不到3年时间,就已成为不可忽视的舆论空间。如何也是网络给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考题。 五思:企业经营应当铭记恪守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污染不可避免的化工企业,在建厂之初就应当把废渣的无害处理提到日程,做到建设与环保同步规划,生产与善后同时进行。据介绍,铬渣污染涉事企业陆良和平化工公司成立于1988年,1989年投产后17年未对铬渣进行任何处理,只作简单的露天堆放,最多时候竟达28.84万吨。国家从2004年起强制要求对铬渣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但该公司直到2007年才建成了一个年能力仅两万吨的无害化处理装置;而对把铬渣废料运出去处理的工作,只管“出厂”不管“归宿”,也不索要铬渣回条。按照一般管理常识,这种低级错误绝不会是制度设计的漏洞所致,完全应该是不负责任、不事作为的必然结果。 六思:是部门监管必须摆脱“马后炮”困局。剖析每一次安全事故,人们都不能不无奈的发现监管滞后的如影随形。就本案而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就要求到2010年底必须把所有历史沉积的废渣处理完毕,而当地环保部门缘何对剧毒铬渣的17年露天堆放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又是如何进行的。把对五千多吨剧毒化工废料随意倾倒的失察行为,归咎于司机“倾倒的很多地点都很隐蔽”,更是对失职渎职行为的开脱卸责。试问,司机能够找到、货车能够开到的地方究竟有多“隐蔽”,是“不为”而非“不能”也。拿两个犯事的司机问责,不足以平息舆论质疑。而诸多社会现实告诉我们,“民不告、官不究”的监管缺失背后,往往有监管者与违法企业藕断丝连的利益纠葛。 七思是官方信息披露应该跑赢舆论传言。分析铬渣污染事件,人们不难发现其中的两个“两个月”怪象,即从4月份不法运输商开始倾倒铬渣到6月12日山羊的不明死亡,这是企业和环保部门失职、失察的“两个月”;从6月12日事发到8月12日的媒体报道,这是有关部门瞒报和当地政府失声的“两个月”。部门监管和官方信息缘何总是跑不过舆论监督和民间传言?
一些人总是担心网络的力量无法控制,夸大网络非理性、情绪化的特征,认为网络只需要管,不需要用,更用不上。少数地方对网络舆论的封堵、阻截等,就是如此。应该说,这不仅是缺少了管理的智慧,更是管理的观念出现了偏差。要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必须重视社会的力量、公众的力量。 多年来,农村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城市欠农村的实在太多,现在,我们必须和农村一起享受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在农村的发展中必须坚持科学的经济发展论,拥有可持续的GDP意识,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断送了祖祖辈辈生存的美好家园、毁掉了子子孙孙依靠的绿水蓝天。农村曾经是我们共同的故乡,我们都希望她少一点荒山污水,多一点青山绿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