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卫 于 2011-11-7 13: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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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7日 10:30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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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今年8月,云南省曲靖市的陆良化工厂因非法倾倒铬渣,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后,被国家环保部明令在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理之前不得恢复生产。但是时间仅仅过去了一个月,这个化工厂却复工了。【云南铬渣污染企业擅自复工 环保局长:为弥补点损失】
视频截图: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化工厂复产(图片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广网北京11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云南省曲靖市的陆良化工厂擅自复工,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王健作如下点评:
王健:对于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化工厂铬渣尚未处理工厂擅自复工的事情,如果说陆良化工厂臭名昭著恐怕没有人会否认。前一段时间这个工厂工业废料铬渣被随意倾倒,被国家环保部责令停产,这个事件已经闹的沸沸扬扬,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现在工厂擅自复工了,而且是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之下。是谁给了这家工厂的负责人这么大的胆子,挣钱不要命了?
在揭发铬污染之前其实我们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当时云南曲靖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曾经若干次去工厂检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在环保测评中说该企业不产生任何废渣,这个话可以让我们仔细想想:是谁给了他这个胆子,另外十几吨的危险废物市露天放在那儿,面积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这么大的污染源在那儿摆着可以说想不看见都难,为什么监管部门会选择性的失明?
事件发生之后,监管部门还把责任归咎于两名司机上,两名司机说是因为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到底是谁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前前后后我们看到整个铬渣事件,包括现在的复工的这个事件,是谁给了这家工厂挣钱不要命的担子?当时很多村民曾经聚集在陆良化工厂的门口要求给全体村民体检,工厂搬迁一次一次的闹,最后在一次一次打打和和的过程中仍然解决不了问题。这灯下黑的监管,以复工支持清污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纠葛,可能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我们才能明白是谁给了这家工厂挣钱不要命的胆子。看似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厂是罪人,但背后的监管缺失在我看来胆子更大。
毛建国:大污保小污倒环保自然无力
2011年11月07日 04:1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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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智商,在繁杂的现实面前,常常觉得不够用。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厂因为非法倾倒铬渣造成重大污染,被环保部责令停产。不料,这家企业还没开始处理铬渣,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部分恢复生产了,而且竟然获得了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11月6日《新京报》)
机器轰鸣,轰散了环保公信力。事发之始,公众都心存希望,毕竟后面有环保撑腰,但后来看到连环保部的禁令都形同虚设,剩下的只有抑郁和愤懑。
当地环保部门表示,恢复生产是为了下一步治污。顺着这样的荒谬逻辑推理下去,决定一家污染企业能否生存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污染程度。当然,这可与一般认为的“大污倒小污改”不同,这里奉行的标准是:“小污染可以倒、大污染则要保”。这么下去,只能是地无净地、水无净水,公众老无所依,埋在“污染里”。
开后门让污染企业恢复生产,对于地方及相关部门来说,应该是有利可图的。不知道,这家污染企业恢复生产,是纯粹因公,为地方提供税收,还是挟带私利,个别人得了好处?
大污保小污倒,折射出的环保困境让人后怕,而且这种事发生在环保部门身上,不得不令人担心,环保部门本身也极有可能被污染。真相到底如何,相信上级部门最终会给公众一个说法。
灯下黑的监管更甚铬渣之祸
2011年11月07日 08:32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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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想斌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化工厂因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铬渣被国家环保部责令停产。这家企业目前已恢复生产。当地环保部门说,批准其恢复生产对该厂资金链有帮助,有助于进一步处理新产生的铬渣。该厂由于无力处理铬渣,已经擅自把一部分必须处理的铬渣转为库存。(11月6日《新京报》)
解读铬渣之祸背后的真相,我们必须细细回顾曲靖铬污染的前因后果。在揭发铬污染之前,云南曲靖当地的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或单独或联合检查了若干次,其结果却是没查出任何问题,就像在当初的环评中说的那样,“该企业将不产生任何的废渣”。而事实上,十几吨危险废物铬渣就露天堆放在那里,面积约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明目张胆的污染就在那里摆放着,是个人就能看得见,为何监管部门总会选择性失明呢?其后,关于污染事故的起因与责任,监管部门将其归结于经受不住利益诱惑的两名司机身上。于是,当时公众发问,两名司机能否担当起这滔天的铬渣大祸?
于是,看明白了这灯下黑的监管,也就多少能看透“以复工支持清污”背后的真相了。或因利益的瓜葛,地方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翼护下的企业,不敢去监管或根本就不愿意去监管,对于污染不仅仅是睁只眼闭只眼,更重要的是还去教企业如何规避责任或者为企业的污染帮腔作势。其实说到底,曲靖铬污染,不过是因为曲靖市与陆良县不愿轻易放弃陆良化工这样可观的财政来源,所以默许它“边污染边生产”。
而这灯下黑的监管根源,其实来自于以权力为本位的环境保护理念。行政部门拥有过于宽泛的裁量权,罔顾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这种过于宽泛的裁量权加剧行政懈怠或不作为的泛滥。这种危害远甚于铬渣之祸。由此可以说,治理铬渣之祸,首当整治监管的不作为。
“以污治污”,越治越污
2011年11月07日 05:36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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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驾驶员和骑车人及行人都知道,是必须遵守的交通法规。但是尽管有法规,尽管严查之下,却还是有敢闯红灯等交通违法的人。这次,因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铬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化工厂,就好比一个闯红灯的交通行为人,竟然在被国家环保部责令停产不到一个月就已恢复了生产。
国家环保部9月1日禁责中,明确该厂“在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理之前不得恢复生产”,一般来说企业不敢如此胆大妄为“闯红灯”、“超车”。难道是自动设置的红绿灯出现故障,还是人工现场指挥失误?据昨日新京报报道,原来大开“绿灯”者就是负有环境保护职能的当地环保部门。曲靖市环保部门的负责人解释:批准该企业生产线启动,对该厂的资金链有很大的帮助,而这对于下一步处理新铬渣所需的资金具有支撑作用。
懂了,环保部门“服务企业”,为企业经济利益考虑,也是其“职能”之一。至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恶化,对老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好像已经可以被忽略。也难怪各地类似的污染这么多,都有地方保护主义保护着,那一顶顶有形无形的保护伞依然十分强大。
记得9月4日曲靖市政府就铬渣污染事件处置情况开了半个小时的新闻发布会,副市长陈军就记者的质疑,没有及时向公众通报情况道了歉,确定2011年前完成对新铬渣的无害化处理,2012年底完成南盘江堆成的14.8万吨的铬渣的无害化处理并做好渣堆的土壤修复工作,另有8名涉嫌污染环境罪人员分别被依法逮捕和取保候审。似乎这就告一段落了,就可以亮起“绿灯”复工了。
发生这么大的铬渣污染事件,拿几个倾倒铬渣的承运人等问罪就万事大吉了?先前的铬渣污染无害化处理尚未完毕,新开工又产生大量污染源,岂能是重新结起的“资金链”可以支撑的,不说当地提起千万索赔的诉讼未了,只想请问下,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的生命健康是你所谓的资金链赔得起的吗?“责成企业在年底前必须要对新铬渣处理,否则立马停工”,这样不负责任的表态,与同杀人犯说“你今后再杀人我就立马枪毙你”有什么两样。
旧伤未愈,新伤又起。用一种变通的办法帮企业绕开国家的禁令,曲靖市何尝不是以一种见不得光的方式在“排污”,依曲靖的做法,要是陆良化工厂永远攒不够这治污的钱,岂不是要永远这么生产排污下去?能想出“以污治污”的歪招,说明当地至今仍然对陆良化工厂的GDP贡献割舍不下,有了这份“深情”在,那么地方政府总能找到办法让化工厂“重生”,而那些所谓的治污承诺恐怕只能当故事听听而已了。“以污治污”,只会越治越污,而且被污染的已经不仅是环境,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制造污染以治理污染的环保悖论
2011年11月07日 02:08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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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聃
今年8月,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化工厂因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铬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引发广泛关注,9月1日,工厂被国家环保部责令停产,在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理之前不得恢复生产。据当地群众反映,这家企业在禁令下达之后不到一个月,就已部分恢复生产。更蹊跷的是,恢复生产得到曲靖市环保局同意,该局表示,生产线启动后对该厂的资金链有很大帮助,而这对于下一步处理新铬渣所需的资金具有支撑作用。
作为亚洲最大的铬盐化工生产企业之一,陆良化工厂实力雄厚,其真的需要先部分恢复生产才能有处理铬渣所需的资金吗?不惜违背国家环保部的禁令,身肩监管之责的曲靖环保部门对污染继续放行,甚至面对质疑“王顾左右而言他”,只能说根本未将如此污染当做一回事。或者说,其仍然被畸形的治污观所裹挟。
一起铬污染后,要有多么无视一切的心理,才可以平静地去接受“污染企业恢复生产去治污”的结局?如果说此前那些巨大铬渣堆,已经成为快速发展时代的累累伤口的话,那么,那些不能被奉行的禁令,那些环保部门的“王顾左右而言他”,则只能表示,还有许多的污染有着折现的价值,而太多的污染治理,既对这种折现迷恋不已,也显得有心无力。
转型期的社会,正让铬污染成为这个时代的“乡愁”。那些一堆数年、难以治理的巨大铬渣堆在说明,环保监管失声之毒猛于铬污染。作为一种危险发展与管理方式的隐喻,它必须被更深刻的制度改变来救赎——铬灾之后,没有谁可以轻易地转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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