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8 10:10:18

出租车“两头难”咋变“两头甜”

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15-1-8 10:37 编辑

      近期,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交通部门陆续开始对利用手机软件从事运营的社会车辆进行处罚,理由是“变相为乘客提供了‘黑车’”,这引发很大争议。
      对待专车服务等新兴运输服务业态,决不能一棒子打死。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市场规律,决策要慎之又慎,不能让手中权力沦为庇护垄断的“保护伞”。
      专车服务是一种创新的出行方式,源起于大城市交通服务供需不平衡,是对现有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体现了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深受社会欢迎。放眼国外,这种共享经济模式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一路狂奔”,市场份额预计在1100亿美元以上。
   这种符合共享经济发展趋势的专车模式,却成了有些部门的“眼中钉”“肉中刺”。究其根源,是因为专车服务撼动了出租车的封闭垄断地位,动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
      应当看到,出租车经营权的垄断,养肥了少数人,害苦了一批人。拥有出租车经营权,就可以不花一分钱,靠司机“融资”起家,用司机“份子钱”还贷款,可谓“空手套白狼”坐享其成。
      而绝大多数出租车司机如同“骆驼祥子”,他们出了相当于车款一半的“风险抵押金”,每月要上交数千元“份子钱”,收入却不如单干的三分之一。这种利益模式早已板结,针扎不进,水泼不入,成为百姓出行改革路上的“坚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护垄断,打压创新,就是逆市场规律而动,就是阻挠改革。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不能披着看似“合法”的外衣,将共享经济的创新萌芽“乱棒打死”,充当某些垄断利益的“保护伞”。
      近些年,一些地方出租车行业经营者和管理部门陆续曝出腐败案例。例如,有的地方客运管理部门插手出租车采购,强制司机高价购买简配的车辆被依法查处,“食物链”露出冰山一角。而出租车长期固化的准入门槛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食物链”?群众期待有关部门严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改革的切入点应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出租车行业与百姓出行息息相关,改革之声已经高喊了十多年,群众、媒体、出租司机群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嗓子都喊破了,权力部门就是“半边聋”,只听得见利益“叮当作响”,听不到群众“呼声焦急”。如今,公车改革都在快马加鞭,出租车改革仍然纹丝不动。看来,这个行业要多晒晒阳光,让不为百姓撑腰的公权收收“伞”。
转载语:看上文,瞧陆良,做为交通,本地的交通虽有了长足的发展,可做为管理却一直是块短板……不只出租车乱收费,县乡短途乘搭车,长途车价本出与外入两个价等等,多有“垄断、强卖、欺诈”的车霸现象存在,可我们当地的车管、交通部门就是装聋做哑,无所做为!现看看这篇文章,再看看当地实际,我们的相关部门,不知道有何感想或看法呢?欢迎回应。


走天涯 发表于 2015-1-8 10:17:25

“如今,公车改革都在快马加鞭,出租车改革仍然纹丝不动。看来,这个行业要多晒晒阳光,让不为百姓撑腰的公权收收“伞”。在理。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8 10:38:43

走天涯 发表于 2015-1-8 10:17
“如今,公车改革都在快马加鞭,出租车改革仍然纹丝不动。看来,这个行业要多晒晒阳光,让不为百姓撑腰的公 ...

是啊:每次出行,多有感触!{:5_205:}

凝望 发表于 2015-1-8 14:06:19

{:tongue:}已读,体会中

博爱 发表于 2015-1-8 14:27:13

陆良到昆明大客车收费陆良客运站买票45元,,而昆明到陆良的大客车昆明客运站买票38元。。
陆良到昆明中巴车收费陆良客运站买票45元,,而昆明到陆良的中巴车昆明客运站买票36元。????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8 15:11:34

凝望 发表于 2015-1-8 14:06
已读,体会中

{:5_205:}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8 15:12:53

博爱 发表于 2015-1-8 14:27
陆良到昆明大客车收费陆良客运站买票45元,,而昆明到陆良的大客车昆明客运站买票38元。。
陆良到昆明中巴 ...

你在坐一下城乡面包和城市出租,体会就更全面啦!{:5_205:}

白矖 发表于 2015-1-9 16:58:18

套用一句流行语:没有买卖,就没有...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9 17:49:47

白矖 发表于 2015-1-9 16:58
套用一句流行语:没有买卖,就没有...

怕不能这样说吧:如果这样,那《反垄断法》就没有用啦!{:5_205:}

白矖 发表于 2015-1-9 19:07:28

zgx540612 发表于 2015-1-9 17:49
怕不能这样说吧:如果这样,那《反垄断法》就没有用啦!

《反垄断法》中心就是一个“利”字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出租车“两头难”咋变“两头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