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6-2-16 10:41:19

陆良县城发生一起意外事故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2-23 09:49 编辑

                                                                         (事故现场)         2月14日9时31分,陆良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刚才,我路过陆良县收费站外面的十字路口,有一辆小车撞着人后翻掉,有人伤得重,请来处理。       经初步调查:2月14日9时25分左右,肇事司机李某林(男,35岁,家住陆良县中枢镇阎芳桥村)与妻子吴某粉驾临时车牌号为“云DFAXX9”的黑色华泰轿车行驶至陆良县收费站附近时疑似癫痫病发作致车辆失控肇事,事故致3人死亡,2人受伤,肇事司机李某林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发生后,陆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家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伤员和现场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启动事故原因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小组开展事故相关处置工作。      目前,伤者伤势平稳,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相关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事故车辆被拖走)
                                                               (了解目击证人)
                                                            (李某林被控制)

陆良忧伤 发表于 2016-2-17 16:09:03

本帖最后由 陆良忧伤 于 2016-2-17 16:13 编辑

其实这次意外暴露的是一个问题。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公布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元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其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剑兰是警官,我相信他所回复的“2006年学的驾照,2014年发现有癫痫病”是真实可信的,然而,该《规定》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其中第五种情形是“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但问题是,在驾驶证审验的过程中,就目前的情况,患者在没有发病的情况下,审验者根本无法凭感观判断出“癫痫病”,交警部门也就无依据注销其驾驶证。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完善一些机制,比如,医院在发现一些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的疾病时,应比照有关规定通知相关部门,让交警部门取缔患者的驾驶证。
从事件的发展来看,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意外,但是,意外之外,希望相关部门和大众从中吸取教训,作为职能部门,能否还路于民,还路于民,切实取缔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这一顽疾!作为广大交通参与者,也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支持交警依法执法。特别是行人、非机动车逆行、撞红灯等行为,以及这次事件上的“路有多宽我走多宽”的恶习,应主动避免。
作为对交警执法的建议,也请尽量公平公平公开,比如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要做到以情感人、一视同任,不要给市民以“为罚而罚”的感觉,特别是一些重大节假日,应以疏为主、以罚为辅。
我知道交警同志是辛苦的,但是,既然我们选择了这个职业,我们就要加把油!我也知道我们陆良人民是希望我们陆良这块地盘是和谐平安的,所以,既然我们是陆良人,那我们就为陆良做点什么吧!
一个意外,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在意外后的不理智、不选择,如果那样,我们是不是会有更多的“意外”呢!
祝福我们的陆良,更加美好!

5180_BMr1S 发表于 2016-2-19 11:40:44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6-2-17 23:04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忽视的问题。
就算他有癫痫病是真,那有什么证据证明当时他发作了呢?

这句问得好

剑兰 发表于 2016-2-22 09:53:16

有人要问,那既然是癫痫病为什么还要刑事拘留他,因为他明知自己有癫痫病还驾驶车辆并肇事致使惨剧发生,故公安机关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名对其刑拘。

乡巴佬 发表于 2016-2-19 16:26:17

东方 发表于 2016-2-18 11:47
中国现在就是这样的,闯了祸以后只要说自己有精神病什么病的,就可以免罪啦,个认得?

说的活呢,闯祸就说自己得精神病

东方 发表于 2016-2-18 11:47:40

中国现在就是这样的,闯了祸以后只要说自己有精神病什么病的,就可以免罪啦,个认得?

剑兰 发表于 2016-2-17 10:48:13

htf2015 发表于 2016-2-16 16:28
怕是骗人吧,癫痫病发作。会不会是两口子吵架,开“发疯”车造成的,建议判死刑吧,不然对死者不公平,现在 ...

2006年学的驾照,2014年发现有癫痫病,家人随带其到了几家医院检查,有时一个月、半个月发一次病,有时一天发几次病,病发时就扯“老母猪疯”,家人劝他不能开车了,可他还是开车出事了。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6-2-16 12:40:55

如果是肇事逃逸造成三人死亡,该判死刑!

如果是癫痫发作,该判其父死刑,
理由是明知有癫痫而不去医治,还买辆车给他去撞人??

生病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尚方宝剑。

Rebornヤ俊℡ 发表于 2016-2-16 10:50:32

求科普,这种犯病肇事,法律是咋个判?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2-16 10:52:19

就是要及时公布案情,彰显警务工作的真实性。{:17:}

salevan 发表于 2016-2-16 10:58:42

这个伙子以后不能再开车 了!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6-2-16 11:21:52

交通事故猛于虎!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6-2-16 11:26:47

及时披露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谣言止于真相。

诚信做人 发表于 2016-2-16 12:36:27

开车还装B活该,,直接枪毙!

ryan 发表于 2016-2-16 13:15:09

癫痫病的人是怎么获得驾照的?发证部门有责任

博爱 发表于 2016-2-16 14: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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