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大小事 发表于 2016-12-21 12:52:27

陆良县同乐广场周边区域违法停车 罚款150元 记三分!

本帖最后由 陆良大小事 于 2016-12-21 12:52 编辑

为有效解决制约城区道路交通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陆良城区广场周边的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正常通行秩序,陆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县城同乐广场增设电子自动抓拍系统,凡在该区域内违法停车,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违法车辆将被处于罚款150元,记三分。
交警部门提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交通安全法规,不要随意乱停乱放车辆,维护正常交通安全通行秩序,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疯狂的小石头王 发表于 2016-12-21 14:45:09

是该好好治理一下了,很多车差不多要停到路中间了

一林清闲 发表于 2016-12-21 17:02:36

不止广场啊,陆良城都应该整,到处是车乱停乱放!狠狠罚款,支持!

无产阶级 发表于 2016-12-21 23:02:12

早该整了,尤其那些出租车

lhx 发表于 2016-12-22 08:02:34

支撑该支持,但是请问停多长时间开始抓拍,是不是临时上下车,停留超过五分钟就开始抓拍,这个抓拍时间太伤了。

今生今世今相守 发表于 2016-12-22 08:43:49

还有就是挨车停的人行道上得,也该整治整治了。比如嘉怡会馆外面,易品外面,鑫诚国际外面安了那么多的地桩,起个毛线作用

博爱 发表于 2016-12-22 09:03:50

请执法部门在法律面前执行人人平等

行侠客 发表于 2016-12-22 09:18:50

支持支持,严惩乱停乱放

今生今世今相守 发表于 2016-12-22 11:02:18

还有水泥厂生活区外面那条街路本来就窄,还画些停车位

无影 发表于 2016-12-22 1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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