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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关注] 陆良县同乐广场周边区域违法停车 罚款150元 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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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2: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陆良大小事 于 2016-12-21 12:52 编辑

为有效解决制约城区道路交通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陆良城区广场周边的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正常通行秩序,陆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县城同乐广场增设电子自动抓拍系统,凡在该区域内违法停车,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违法车辆将被处于罚款150元,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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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交通安全法规,不要随意乱停乱放车辆,维护正常交通安全通行秩序,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发表于 2016-12-21 14: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好好治理一下了,很多车差不多要停到路中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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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7: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止广场啊,陆良城都应该整,到处是车乱停乱放!狠狠罚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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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3: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整了,尤其那些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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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08: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撑该支持,但是请问停多长时间开始抓拍,是不是临时上下车,停留超过五分钟就开始抓拍,这个抓拍时间太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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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0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挨车停的人行道上得,也该整治整治了。比如嘉怡会馆外面,易品外面,鑫诚国际外面安了那么多的地桩,起个毛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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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09: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执法部门在法律面前执行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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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09: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严惩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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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1: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水泥厂生活区外面那条街路本来就窄,还画些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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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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