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ㄣ荔枝↗
发表于 2017-9-23 15:53:12
Everything 发表于 2017-9-22 00:01
还好没有买北辰房子,建议不行就慢慢卖了吧,何必受这种罪,我听说有人已经打算不想住那边了
北辰的房子现在原价卖都没人要,就是因为有那个殴打业主的物管公司在
爨客居
发表于 2017-9-23 16:31:45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的真相我想让派出所的警察来给出最合理。所以等结果出来以后请大家可以公示出来。刚刚有人说到可以让业主自己来选择物业公司,这个很好,但是能不能实现起来呢?
¥过往云烟¥
发表于 2017-9-25 12:59:41
{:tongue:}{:tongue:}{:tongue:}{:tongue:}请问上级关注了吗?
zgx540612
发表于 2017-9-25 21:03:22
爨客居 发表于 2017-9-23 16:31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的真相我想让派出所的警察来给出最合理。所以等结果出来以后请大家可以公示出 ...
这是经济案件,除去治安现场的处理,纠纷之争是需要双方各自主张和举证的,派出所不适合介入,所以它就不会发表回应帖的!{:yx:}
zgx540612
发表于 2017-9-25 21:12:18
¥过往云烟¥ 发表于 2017-9-25 12:59
请问上级关注了吗?
这是两个平等经济当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平等事务,只有经济法庭根据双方的主张和举证进行法断,“上/级”除了社/会管理功能,它也没有这个干涉的权/利和责任/义务啊——这一点,也是他们争议双方、诸多网友误盼了的地方啊!{: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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