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太给力了:又一个全国性收费项目从天而降!
发改委对发布收费项目情有独钟,突然就有一个项目从天而降;给老百姓降个税,几年折腾不到位;涨个工资吧,他又没有权力了,nnd!!!/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中国政 府网25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发改委阳痿了,躲后边了,可惜被建设部领导后面的讲话出卖了)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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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还规定了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按《意见》的这套政策说法,简单地理解就是,今后凡住在城里的人,要缴“垃圾费”了。
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人口急剧膨胀,城市生活垃圾必然大量产生。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时,北京一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有1。2—1。6万吨。现在估算,北京每年的生活垃圾量约有1亿吨,按人均产生量计算已经可以排在世界第二。如此多的垃圾,处理能力又不足,“垃圾围城”的现象几乎是必然。北京是这样,上海、广州同样是这样备受“垃圾围城”的困扰。在许多中小城市,由于市政环卫工作基础欠账较多,那种“刮风漫天塑料袋,下雨遍地臭泥汤”的惨景,更是让人无法忍受。
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这很好,老百姓都拥护。但是,要收垃圾费,就是另一个问题了。比如,是否该收费?究竟该收多少费用?按什么标准计费?由谁来收费,收来垃圾费给谁,干什么用?等等等等,老百姓需要有个公开的、透明的、准确的说法。这首先是因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一般属于公益类项目,在难以借助市场的力量解决时,政府应该免费为社会公众提供此类公共服务。事实上,过去多年政府一直是这么做的。如今,变“免费服务”为“收费服务”,不能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退一步说,即使老百姓同意花钱买干净,钱也要花的明白。现在,政府明确要将“垃圾费”作为单列项目来收了,那么,这笔钱收上去能否发挥相应的作用,能否真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恐怕需要做到心中有数。
看一看,建设部的感谢和振奋!!!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李东序
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次垃圾处理收费工作会议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有18个省市发言,国家发改委的余薇处长也介绍了有关情况,使我们感到很振奋。因为国家发改委讲的问题和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争取有所突破的问题是完全一致的。发改委制定宏观政策,他们的工作力度是很大的,这样对我们的工作也会是一个很大的促进。环卫协会郝圣锟理事长也谈了一些看法和认识,对我们改进和推进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综合大家的发言,我谈一些看法和认识,以便于我们更好的统一思想,把今后的工作做好。
一、充分肯定前一段各地的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树立信心。
自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文件以后,在两年的时间内,各地做了大量的工作,尽管进展不够快,还不够理想,但是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一点必须充分肯定。虽然有困难、有问题,但是大家都做了很多的工作。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发了四部委的文件,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垃圾收费管理办法或相关法规、政策。有118个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42个城市召开了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已经完成了听证会筹备工作,将要开征垃圾处理费。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够发达、条件比较差的省份,推进的速度反而较快。开征面比较大,贵州省垃圾收费标准尽管很低,但是推广很快,垃圾费的开征面几乎达到百分之百。
好像一直都有收吧~~ 以前收费那是环卫费,现在的可不是了,国家发改委搞得东东! 不是卫生费? 卫生费是扫地的钱,垃圾费是到垃圾的钱,还差运垃圾和处理垃圾的费用没收啊~ :Q哎,真的是不让人活啦,算了,我还是把城里的房子卖了会老家住的了,把省下的物管费和现在的垃圾处理费,电费,水费,停车费等等拿出来多放在孩子和父母身上啊 {:5_128:} 每年都有人去家里收?合法吗? 税费真多啊!活不下去了~~~~~~ 还是在农村好,暂时还管不到农村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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