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红妆 发表于 2011-7-22 13:23:40

大家来评评理!!!!

大家说说现在的法律公平吗?我这几天在网上看了太多的社会新闻,感觉这个我们人人敬仰的法律也只不过是两个字而已,举两个例子,就发生在云南,昭通市的两起案件,第一起案件2008年(至今还在审理中),在昭通卫生学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21岁女孩吴倩,因不从名叫赛锐的男子建立恋爱关系的要求,被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吴倩的心脏、肝脏、肺部、胃腹、背部均遭屠戮,喉管被割断,头部几乎被砍下,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鲜血溅满墙壁。案发当晚,赛锐乘坐出租车逃跑,快到嵩明县小街时,他接到家里的电话说跑不掉了,赶紧回昭通自首。因与家里通了七八个电话,被警方锁定方位,才会在回昭通的路上被警方抓获。但法院确认为该罪犯属于自首,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算自首吗??但人家法官就是这么说的,现在已经过了3年了,那个杀人犯还好好的活着,
2011年7月19日晚,死者吴倩的父母开通了名为“吴倩父母”的腾讯微博,将女儿的遭遇及相关判决书发至网络,恳请“有正义感的人转载”。这是死者父母在微博上说的话(无数次的向云南省法院,讨公道,讨正义,要求对前协警、富二代杀人恶魔赛锐进行严惩,至今无任何结果,望好心人、有正义感的人们,帮帮我们深居穷乡僻壤、一辈子脸朝黄土背朝天、勤苦种地的农民父母!说几句公道正义的话!向省法院讨回公道正义的判决,为惨死的女儿吴倩昭雪!吴倩的父母给你们叩首了!)7月2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吴倩的父母。他们说,当得知凶犯被改判死缓后,便向相关部门寄送了上百封申诉信件,但没有得到回复。他们还称,因为这份终审判决,赛锐被送往云南中安监狱服刑至今。另外一个例子,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可的自首,最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奎死缓。理由正是--其有自首情节。
该判决最终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试问,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冷漠,没权没钱的人就活该倒霉吗???希望有正义感的人都站出来说句话,虽然可能帮不上忙,但是要让某些人知道,邪是不能压正的..................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1-7-22 13:31:12

本帖最后由 大卫 于 2011-7-22 13:33 编辑

      当真正的李昌奎改判死缓再审案还没有最终尘埃落定之时,有关李昌奎是否能领受极刑目前尚不明朗,一则发生在李昌奎案之前的雷同案件却随之浮出水面。

  据云南网报道,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上学的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将此案改判为死缓。

  实质上,李昌奎案是第二个赛锐案。只不过,同样穷凶极恶的赛锐在完成死刑与死缓的法律转换中,躲过了更多民众的质疑,或有可能,某些不可预见的力量也使他最终捞了个“苟延残喘”的生机。
  对于云南高院来说,将第一个惨无人道杀人凶手赛锐的死刑改判为死缓之后,再将奸杀少女摔死幼童的李昌奎“故技重施”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怜的昭通市中级法院,对两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都没能过得了省高院核准的关卡。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11-7-22 14:21:27

这其中主要还是一部分人从中作怪,利用权力和钱力让法律掌握在了部分人的手中,我相信通过这两件事后,必然会对一部分人造成一定的威胁。。。

chc780214 发表于 2011-7-22 14:43:58

坐等真相!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1-7-22 16:54:54

昭通有日月,神州有(无)青天。

salevan 发表于 2011-7-22 19:57:37

迟早会还滴!

狮子王 发表于 2011-7-22 20:49:54

如果真的如楼主说的是事情真相,那么,以后杀人后,只要去自首【或者假装】都可以免死。{:funk:}

小妮子 发表于 2011-7-22 21:39:53

哎 我是路过的

诚实谎言 发表于 2011-7-22 23:06:31

楼住是陆良的?

~浩~瀚~晋~玮 发表于 2011-8-7 15:05:53

{:cry:}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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