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朋林 发表于 2012-2-13 20:58:20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不能转移话题啊,刚才说的是唆使找领导的话题,而且是在没有弄清源由的情况下!

你也做不到,就更没有权利批评别人的意见。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0:58:51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2-13 2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换个角度考虑,你去办理某项业务,业务受理员不问原由,就给你一句话:“办不了”,请问你的你态度还能保 ...

还有,人家咨询你时,没有提过“办不了”的字?不能篡改或扩大人家咨询的内容啊!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1:02:35

本帖最后由 风云看客-- 于 2012-2-13 21:03 编辑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2-13 20:58 http://www.luliang.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也做不到,就更没有权利批评别人的意见。

你又犯了一个“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错误,我何时说过“做得到或做不到”的话语,你这是无权或越权代理吧?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2-13 21:04:28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人家咨询你时,没有提过“办不了”的字?不能篡改或扩大人家咨询的内容啊!

你这人也太教条了吧!我这是举个例子说给你听,你自己去看看,他是怎么说的,“不可以更改”,理由也没有,这不是和我举的例一回事么?

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2-2-13 21:07:16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人家咨询你时,没有提过“办不了”的字?不能篡改或扩大人家咨询的内容啊!

网友并没有将自己的问题详细描述清楚,这里律师朋友只是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根据各种相关种法律及规章制度给出建议,并没有转移话题或者诋毁任何机关
即便如你所说,如果一个人频繁更换名字,增大政府工作量,好像是天大的不该,但工作人员拿着纳税人的钱却嫌麻烦,是不是也有渎职的嫌疑。再说,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这也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漏洞,也怪不了谁啊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2-13 21:09:44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又犯了一个“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错误,我何时说过“做得到或做不到”的话语,你这是无权或越权 ...

你不敢回答,哪我只能推测了,也许是你不敢承认而已,所以我才那样说的,并且合理的推测这是允许的,除非你告诉我,你的品德就那么高尚,哪我无话可说。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1:12:28

本帖最后由 风云看客-- 于 2012-2-13 21:22 编辑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2-13 21:04 http://www.luliang.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人也太教条了吧!我这是举个例子说给你听,你自己去看看,他是怎么说的,“不可以更改”,理由也没有 ...

    呵呵,律师同志,不要生气。我在这里和你探讨一下个别问题,而不是教条不教条的问题。我曾经也是一名法律专业学生,当时也是意气风发,毕业后也办理过几个经典的案子,但现在没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了,所以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但陆良的绝大部分律师我都认识。我声明一点,我完全是善意地与你沟通。不管干什么工作,一定要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更不要给自己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钱朋林 发表于 2012-2-13 21:17:09

风云看客-- 发表于 2012-2-13 2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律师同志,不要生气。我在这里和你探讨一下个别问题,而不是教条不教条的问题。我曾经也是一名 ...

谢谢你的建议,我会谨记的。不过我也在此跟你说一声,我并没生气,也很高兴和你谈论这个问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嘛!

fujinjun@126.co 发表于 2012-2-13 22:23:24

金律师 发表于 2012-2-13 1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加我QQ1835916652咨询

金律师?是不是前段时间被自己的当事人打的那个律师啊?

渔民 发表于 2012-3-2 09:01:04

钱律师,请问买卖二手车应注意些什么?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查看完整版本: 免费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