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D最NB
发表于 2011-12-5 23:13:34
未曾谋面,但是欣赏你肯为大家普法的热情!都是学法之人,敬佩敬佩!
刺猬的爱情
发表于 2011-12-7 09:26:25
嗯、这种好事,斑竹是不是应该将该贴放在论坛醒目的位置呢!
刺猬的爱情
发表于 2011-12-7 16:59:10
律师你好!可以留你的网络联系方式吗?最好是QQ,我想咨询点私人问题。
溢意
发表于 2011-12-7 20:38:43
钱律师,店铺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涉及权益的问题呢?
钱朋林
发表于 2011-12-7 22:33:17
溢意 发表于 2011-12-7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钱律师,店铺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涉及权益的问题呢?
店铺转让相关事宜主要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须注意如下事项:(仅供参考)
一、店铺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切勿遗漏必要当事人(如:房东),还应包括房屋租赁合同(2个合同)。二、签订合同时,合同越细越好,谨慎的话,也可申办国家公证。三、店铺不动产和动产的归属问题须约定清楚。四、作为受让方,须认真查看店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是否一起转让也需约定);店铺之前是否曾在债务(应缴税款)的情况;店铺所在地是否涉及拆迁等。
钱朋林
发表于 2011-12-7 22:38:31
刺猬的爱情 发表于 2011-12-7 16: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你好!可以留你的网络联系方式吗?最好是QQ,我想咨询点私人问题。
QQ150226814,不在的话也可以给我发QQ邮件,邮箱地址:150226814@qq.com
可米熊专卖店
发表于 2011-12-11 17:52:56
早看了今早就找你了,还让我花了100块
渔民
发表于 2011-12-12 22:49:46
好律师就应该不给恶人辩护
放逐
发表于 2011-12-13 10:52:28
前久有个问题困扰,冒昧滴就给钱律师打电话了,得到了你的热心帮助,谢谢你哟,你真是个好人呐{:handshake:}
钱朋林
发表于 2011-12-13 11:02:53
渔民 发表于 2011-12-12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律师就应该不给恶人辩护
我们不是在给这个恶人的“恶”辩护,是在给这个恶人的“人”辩护,因为这个人再坏、再恶,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受宪法保护,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里既包括了好人,也包括了恶人,对恶人权利的保护才是对法律的权利意识的真正体现。他是一个坏人,再坏他是人,法律不是只保护好人的权利,也保护恶人的辩护权、辩解权、自我保护权利,这也是我们法律人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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