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2-4-17 12:19:32
这法律也太那个了.估计杀着个xxxx也就判个三四十年...
天意
发表于 2012-4-17 12:47:22
恢恢天网疏而不漏
尘缘似梦
发表于 2012-4-17 14:10:13
枪毙了算了。。活着浪费资源!
chc780214
发表于 2012-4-17 14:25:23
小鱼儿 发表于 2012-4-17 1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判决,主犯应该枪毙的。该不是有人拿了不该拿的钱了吧。
警察朋友注意了,抓的时候,拒捕时,对此类犯 ...
枪都入库了,要不这帮孙子会这么嚣张!都说警察是弱势群体呢。
salevan
发表于 2012-4-17 14:30:45
当年大龙潭仅仅轮奸一工程师,最终导致“大龙潭事件”,几十口棺材抬到刑场去,如今这几个杂种强奸、拒捕、砍杀人民警察,败坏陆良民风、损坏人民警察形象,竟然判个有期徒刑,根本就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也不能为陆良治安稳定作出一点示范。。。。。。无言啊~~~~~人民英雄李看到寒心~~~~
yubot@163.com
发表于 2012-4-17 16:10:26
屁话,我一个朋友就是在他们系统里的,当天他是穿着拖鞋跑的慢,跟着他去的联防队员当时穿的到是整齐跑的快,
走天涯
发表于 2012-4-17 16:58:04
这些垃圾,为何不杀?给陆良人丢脸。
走天涯
发表于 2012-4-17 16:59:15
salevan 发表于 2012-4-17 14: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年大龙潭仅仅轮奸一工程师,最终导致“大龙潭事件”,几十口棺材抬到刑场去,如今这几个杂种强奸、拒捕、 ...
不是工程师,是女工。
紫贝儿
发表于 2012-4-17 17:01:23
不知道20年出来后又将会有怎样的一番作为????
加佳
发表于 2012-4-17 17:10:56
有点轻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