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天涯
发表于 2012-4-18 23:46:57
我的ID最NB 发表于 2012-4-18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确实无法拯救,那么在中国确实可以从物质形态上消灭他。但是不教而诛,是不是社会没有对他尽到应尽的 ...
有些道理,对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应该杀无赦!
倾听心跳、
发表于 2012-4-19 08:41:29
我艹才几年,最好枪毙了···
漫步者
发表于 2012-4-19 21:02:20
有图有真相
游戏人生我醉狂
发表于 2012-4-19 22:17:03
李政伟:重情重义,身先士卒。盘江小学99班的班长,班主任陈桃荣。全班同学以你为荣。祝你早日康复!我们爱你。{:17:}
离家的人
发表于 2012-4-20 13:03:52
楼主发张照片来看看啊 !看看是那个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12-4-20 14:06:01
检察院应该提出抗诉的!!!
陈玉蓉
发表于 2012-4-21 11:26:57
直接脱去枪决啦,太判的轻啦,这样更会让有些人目无王法啊!
salevan
发表于 2012-4-21 22:38:31
20年后这样的垃圾出来又是陆良社会的一害!
无所事事 ゆ
发表于 2012-4-22 00:50:11
{:funk:}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2-4-23 14:19:35
照片互联网上搜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