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天涯 发表于 2012-4-18 23:46:57

我的ID最NB 发表于 2012-4-18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确实无法拯救,那么在中国确实可以从物质形态上消灭他。但是不教而诛,是不是社会没有对他尽到应尽的 ...

有些道理,对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应该杀无赦!

倾听心跳、 发表于 2012-4-19 08:41:29

我艹才几年,最好枪毙了···

漫步者 发表于 2012-4-19 21:02:20

有图有真相

游戏人生我醉狂 发表于 2012-4-19 22:17:03

李政伟:重情重义,身先士卒。盘江小学99班的班长,班主任陈桃荣。全班同学以你为荣。祝你早日康复!我们爱你。{:17:}

离家的人 发表于 2012-4-20 13:03:52

楼主发张照片来看看啊 !看看是那个

行云流水 发表于 2012-4-20 14:06:01

检察院应该提出抗诉的!!!

陈玉蓉 发表于 2012-4-21 11:26:57

直接脱去枪决啦,太判的轻啦,这样更会让有些人目无王法啊!

salevan 发表于 2012-4-21 22:38:31

20年后这样的垃圾出来又是陆良社会的一害!

无所事事 ゆ 发表于 2012-4-22 00:50:11

{:funk:}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2-4-23 14:19:35

照片互联网上搜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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