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 发表于 2012-7-10 17:30:40

“偷狗哥”命丧同伙"老婊"之手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2-7-10 22:45 编辑

       陆良又一悲剧,4名青少年因迷恋上网后,书不读,家不归,最后没钱上网就结伙去偷狗、偷东西,在7月4日夜间偷狗被主人发现后,他们一边暴力抵抗一边逃窜。黑暗中,一少年被同伙用折叠镰刀误杀伤致死。
       7月4日凌晨,县公安局接到三岔河镇中心卫生院报案,一名少年受伤死在医院里,送他到医院的人见他死亡便不见了踪影。警方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准确锁定了送少年到医院的人为三岔河镇的高某等人,经过民警的大量工作,7月6日夜间,高某等三人在陆良县城被警方全部抓获。
       经审讯,高某等人交代,7月4日凌晨,高某和念某等四人上网后没钱,便相约到三岔河盘江村偷狗,在盘江村偷到一条黑狗拉出一段路后,狗突然挣掉项圈跑脱,几人在往回追狗的时候,狗主人发现了他们,并大声喊着抓小偷追赶他们,高某等人遂一边逃窜一边暴力抵抗。黑暗中,负责殿后掩护的高某数着从他前面跑过去的三个人应该都是自己人,却把跑在自己后面的念某当成了来追自己的人,可这第三人恰好就是追他们的人,而高某误认为在最后面捡石头的念某才是追他们的人,跑在最后面的念某低身捡砖头欲打追在他前面的第三人,当念某跑到他面前时,他便挥舞手中的折叠式镰刀砍在念某的右腿上,念某被砍伤后立即叫了一声,老婊,是我啊。高某发觉砍伤的是自己人,三人便驾驶摩托车一起将念某送往三岔河镇中心医院(即后来交代,他们在途中将伤者放下来看就知道同伴已死亡,在送的途中还随手将镰刀扔在了秧田里),到医院后经医生检查,念某因失血过多早已经死亡。
       据了解,除高某19岁外,念某等三人都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最小的一名才14岁多点,几人因上网而认识,曾一起结伙盗窃过数十条狗,盗窃过电脑,摩托车等物。
       网络,在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也害了许许多多的青少年。还是那句话:“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护好自己的院”,爨地邑人要和谐平安,还是要牢记遵纪守法这一国训、古训。
      目前,高某、吴某等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盗窃被主人发现有暴力反抗的就转变成抢劫性质),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一夜没睡抓获三嫌疑人

次日,民警拖着疲惫的身躯带嫌疑人指认现场

赤足在稻田中摸索出杀人凶器——镰刀


大卫.沧浪 发表于 2012-7-10 17:35:23

罪有应得。

.︷亮メ 发表于 2012-7-10 17:58:43

不务正业,偷鸡摸狗的下场{:5_209:}

salevan 发表于 2012-7-10 18:01:32

死得好!这样的垃圾全死光

沧桑 发表于 2012-7-10 18:15:42

。。。。。。

云兰魂 发表于 2012-7-10 18:54:38

{:16:}报应啊!!!多多死些这样的狗贼!!!

向日葵过得很好 发表于 2012-7-10 19:27:48

也太残忍了,还这么小……

亦正亦邪 发表于 2012-7-10 19:48:18

死的好,死得好!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12-7-10 20:37:02

salevan 发表于 2012-7-10 18: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死得好!这样的垃圾全死光

http://www.luliang.org/data/attachment/forum/201206/29/212732b6jx55wkowfxhy5t.gif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12-7-10 20:38:29

大卫 发表于 2012-7-10 1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罪有应得。

http://www.luliang.org/data/attachment/forum/201206/29/212732b6jx55wkowfxhy5t.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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