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陆良发展政绩与陆良民生
本帖最后由 断桥残雪 于 2013-1-3 19:40 编辑政绩与民生文:断桥残雪陆良能够入围“2012年度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示范县200强”,说明陆良在这一阶段的招商引资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城市各方面建设已由量变达到了新的质变,同时也充分显示出爨乡陆良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质,陆良的发展将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和起点上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将此殊荣作为2012年陆良县党和政府的政绩来看待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我相信,陆良人民都希望家乡能有更大的发展,我更坚信,每一位陆良的百姓都期盼着家乡的发展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更多的机遇,生活质量总要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这才是发展经济的本质与目的,也就是民生。如果将政绩与民生比作一架马车的话,政绩是马,民生是车,马总是要拉着车的,但是如果一匹千里马挣脱了车上的缰绳飞快地向前跑去,车上还有人兴奋地高喊:“好一匹千里马啊!”,那这人纯属天底下最无知最愚蠢的伯乐,IQ有问题。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这是科学发展观的表述,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一个地区发展不能片面的一味追求经济的高增长而忽视了以人为本的核心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就拿物价水平来说,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菜篮子,特别是食品行业更是如此,有人发贴爆料陆良的某餐馆一碗饵丝价格长到六元钱,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当然我说的问题不是发贴人亦或是餐馆老板、饵丝有问题,而是陆良市场价值规律在某种外力的作用下产生了问题,而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宏观调控的结果,这碗饵丝不是物价上涨的个例,但足可以看出陆良物价的快速上涨已经涉及到食品行业,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民以食为天,不能不重视。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才能够有效的解决问题,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商品的价格围绕其价值上下波动,商品的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是其内涵,然而,陆良的这碗饵丝,劳动者对其投入的脑力劳动以及体力劳动形成的价值量远远低于其价格,且价格上涨的幅度明显过大,呈现只增不减的态势,从陆良的实际消费水平来看这是不正常的。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主要是有三个因素造成:第一,通货膨胀。由于陆良市场的狭小,国家货币政策对陆良物价的影响很小,基本可以忽略。第二,商品供不应求。我想现在的陆良不是1958年,没有因为旧城改造造成食品供不应求的地步吧。第三,由其他行业的过快发展而拉动的物价增长。不难看出,这点肯定是造成陆良食品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虚拟经济的繁荣拉动了地价房价的上涨,从而导致商品价格的大幅增长,先从高消费品开始,继而一般消费品,再到食品行业、菜篮子,形成链式反应。食品价格的快速上涨既没有表现出发展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更没有做到政绩与民生的统筹兼顾。
在陆良,无论是饵丝、米线、面条,亦或是包子饺子等,食品行业的物价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人们最基本的生活,是民生问题中的民生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任由市场自由发展的经济模式,之所以称中国的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因为在市场的运行中有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在陆良,大家可能基本感受不到政府以经济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更多采用的是行政手段,而行政手段是要在非常必要的时候才采用的,怎样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陆良经济,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更加促进民生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摆在陆良党和政府面前的一道考验,如果说经济的发展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反而由于基本消费品物价的上涨而降低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再拿经济发展数据来作为政绩的话,那只能比喻为饿着肚子买名牌衣服穿,华而不实,徒有虚表,就像彩铃一样,是做给别人听或看的……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两项最低指标,陆良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跟得上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这值得大家思考。物价在这样上涨下去恐怕将形成两个极端……
最后总结一句,作为陆良的平民老百姓,我们希望陆良在经济快速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能有一定的提高,政绩与民生两不落,期待陆良党和政府能够出台行之有效的调控陆良基本消费品物价上涨趋势过快的方针政策,地皮和房子我们买不起但我们可以选择蜗居,没钱取白富美我们可以选择裸婚,但是如果基本生活水平都保障不了了,陆良的经济发展对百姓而言将再无任何实际意义……
物价工作者对当前陆良物价问题的回复
本帖最后由 迷途の归雁 于 2013-1-5 09:46 编辑夏之初 发表于 2013-1-4 1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确实,昆明的物价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虚高、变态的涨,而在陆良,牛肉、羊肉都是竟然比昆明每公斤都贵 ...
你好! 作为这些年一直从事价格工作的自己,觉得有必要针对对大家关心的物价话题,说一下心里话。不足之处请担待,也可找我促膝相谈,呵呵。
早点馆子涨价其实不在政府的调控范畴,而属于市场经济的领域。在目前,对于正常的市场价格行为,政府管理市场的职能逐步由以前的行政干预和硬性管理,向宏观调控和市场服务转变。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垄断企业收费以及水电油运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实行强制性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因为对于这些收费行为,广大消费者没有其他的选择权利。
至于非正常的市场价格行为比如餐饮业,有两种情形,物价部门可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一是串通涨价。比如某强势企业居于最大化获取市场利益,牵头邀约或威逼其他同类型企业,就某一种产品于某一时刻涨到某种价格,这个就属于串通涨价行为。 按照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串通涨价的最高可罚款到500万元。2008年我县某一行业尝试进行串通涨价,接到举报后,物价部门及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告诫,最终此价格同盟分崩瓦解,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得到了保障。
在我县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早点上,并没有形成价格上的同盟。比如猪肉米线,小碗从4元到6元不等,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牛肉米线,小碗最高7元,但也有6元甚至5元的可供选择。一个早点馆子的生意,仍然是靠消费者的脚自己走出来的。
其实,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企业的利益,也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暴利。在法律和经济概念上,暴利是指生产者、经营者用不正当手段在短时间内获得的巨额利润。暴利的具体界限和认定,通常由有权机构(物价部门、法院等)根据同种商品、同档次服务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的相对价格水平认定,但究竟是超过50%、或者超过100%方视为暴利,却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200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号称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主要就是着力于维护公平竞争制度,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但此法也没有对暴利进行有效界定。
我县作为县级城市,至少属于第三级市场,受上级市场的影响或左右自然深刻,毕竟不是什么产品都能在县内自产自销的,很多需要依靠县外大市场。作为政府的市场管控行为,主要集中在开展价格监测、保证市场供给、维护价格总水平的稳定上。
从这些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在食品方面,政府主要是做好粮食和食用油的储备,在市场异常时及时投放,平抑物价。这些年,至少在粮油市场上,我县的价格是十分稳定的。去年日本大海啸后我县也出现了食用盐的抢购行为,物价、盐务部门及时联手,发布公告,安定民心,查处哄抬盐价的行为,使事态短时间内得以平息。还比如08年部分加油站擅自提高成品油价格,接到举报后物价部门也及时进行了查处和罚款。对群众关注的教育收费和医疗服务收费,物价部门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重点领域,每年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纠正了一大批不合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尤其对每一个举报件,都认真调查和及时答复。
虽然物价工作不像其他职能工作那样显山露水、易出成绩、领导关注,但无论如何,我们一直在顶着压力、辛勤工作、默默耕耘,因为我们自己也是消费者,与大家同呼吸、共命运。
虽然不一定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但请相信,我们一直在努力!......
最后,假若你遭遇到不公的价格行为的话,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58,我们周治他!
好文!{:soso__2090105551747574536_4:} 支持! {:soso_e183:}支持 {:soso_e179:} 写的好 写得好啊……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支持!写得很好! 值得学习! 政府领导是应该重视一下陆良的菜篮子了,应该扩大蔬菜的来源量,平易一下物价,好多比昆明还贵,牛肉,羊肉,一般人都吃不起了,不信请有心的人做个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