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柟韧
发表于 2013-6-24 00:32:27
走天涯 发表于 2013-6-21 2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不是中国土地法。不然政府也不敢也不会强拆,不过象美国政府会有公共用地。
毕竟是在论坛发言素质太低不懂装懂的话少说一点OK?不是“强拆”是“非法强拆”。
厚道人
发表于 2013-6-24 02:37:48
要求要合理,补偿合适的话就行了,城市发展是大势,要顺势而行
kankan
发表于 2013-6-24 08:32:42
我也听说了。。即说衣服裤子都忙的穿不了就被人抬出来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迦南望爱
发表于 2013-6-24 10:17:39
走天涯 发表于 2013-6-23 15: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说非法拆迁和非法违建都是不对的!
西门街应该是合法拆迁和合法建设吧,因为政府都参与了,政府不会非法做事吧?
走天涯
发表于 2013-6-24 10:42:45
陆良柟韧 发表于 2013-6-24 0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毕竟是在论坛发言素质太低不懂装懂的话少说一点OK?不是“强拆”是“非法强拆”。
你素质高,你去法院告拆迁办!
走天涯
发表于 2013-6-24 10:50:40
迦南望爱 发表于 2013-6-24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西门街应该是合法拆迁和合法建设吧,因为政府都参与了,政府不会非法做事吧?
这个不太清楚!大部分陆良人都支持老城区改造,从网上也反应了这一点。假如陆良老城区不改造,把陆良一中及陆良县医院、县政府、客运站搬出来建新城,大家都知道谁吃亏,就像过去陆良县中心从古城、旧州搬到陆良卫城(现在的陆良县城)一样。
千手涯
发表于 2013-6-24 14:59:26
改了几年都没改完,坑
陆良柟韧
发表于 2013-6-24 22:34:05
把陆良人当SB把陆良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陆良柟韧
发表于 2013-6-24 22:38:39
严防:发动群众斗群众,制造矛盾,分割瓦解,各个击破,老掉牙的招数,却百试不爽的毒招!!!
迦南望爱
发表于 2013-6-25 09:07:51
本帖最后由 迦南望爱 于 2013-6-25 09:10 编辑
走天涯 发表于 2013-6-24 10:50 http://www.luliang.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不太清楚!大部分陆良人都支持老城区改造,从网上也反应了这一点。假如陆良老城区不改造,把陆良一中 ...
是呀,发展是应该支持的,但政府也应该处理得合理。
正如有个老太太家有10多个平方米的店铺,她说少了8个亿冒想拆我的房子,到头来还是拆了。
又一个拆迁家人说:你看看市场上黄金价是多少,我家的每个砖头的价值就值多少,如今还是拆了。
房屋是人家的,叫人家拆,说点这些话也应该理解。
拆了这么多了,到头来一定是全部拆的,但分着个时间,只是期待能早日看到新陆良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