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_liu 发表于 2013-8-11 22:03:07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8-11 1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不你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疼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

庄梦蝶 发表于 2013-8-11 23:36:10

我认为那男的应当按正当防卫论处,最多算防卫过当而已,但十年多了!

庄梦蝶 发表于 2013-8-11 23:39:40

liu_liu 发表于 2013-8-11 12: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任何人没有剥夺别 人生命 的权力。就算他去你家强奸。那么你只能抓住报官,由法律来制裁。所以呢明明入室强 ...

如果,我说如果,有人拿了枪要杀你,你也有枪,那你是不是也要不开枪,只能捉了去报官呢?你能捉住吗?呵呵……可能你根本就找不到报官的机会!

庄梦蝶 发表于 2013-8-11 23:41:55

同志们呀,准备好迎接一个以特定人群为本的新时代吧!或者这就是一个全民堕落的时代!

liu_liu 发表于 2013-8-12 17:35:14

庄梦蝶 发表于 2013-8-11 2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我说如果,有人拿了枪要杀你,你也有枪,那你是不是也要不开枪,只能捉了去报官呢?你能捉住吗?呵 ...

多学点法律知道再来说吧。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8-12 21:59:48

liu_liu 发表于 2013-8-11 2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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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个判决值得商榷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