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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庄梦蝶

这个判决值得商榷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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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22: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8-11 19:14
要不你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疼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3-8-11 23: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那男的应当按正当防卫论处,最多算防卫过当而已,但十年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11 23: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liu_liu 发表于 2013-8-11 12:32
任何人没有剥夺别 人生命 的权力。就算他去你家强奸。那么你只能抓住报官,由法律来制裁。所以呢明明入室强 ...

如果,我说如果,有人拿了枪要杀你,你也有枪,那你是不是也要不开枪,只能捉了去报官呢?你能捉住吗?呵呵……可能你根本就找不到报官的机会!
 楼主| 发表于 2013-8-11 23: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呀,准备好迎接一个以特定人群为本的新时代吧!或者这就是一个全民堕落的时代!
发表于 2013-8-12 17: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庄梦蝶 发表于 2013-8-11 23:39
如果,我说如果,有人拿了枪要杀你,你也有枪,那你是不是也要不开枪,只能捉了去报官呢?你能捉住吗?呵 ...

多学点法律知道再来说吧。
发表于 2013-8-12 21: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liu_liu 发表于 2013-8-11 22:03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

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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