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也胖过丶 发表于 2013-10-25 19:53:02

呵呵,我觉得这种人应该剁手。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进去劳教个年把的,出来会成为他炫耀的资本!变本加厉危害社会!
我以前经常会去酒吧,电玩城玩,认识这类人。
嘴里款着谁谁谁刚从里面出来,随便吹几句里面的生活,立马一群无知小年轻崇拜了,称兄道弟的了。社会风气就是这么被污染的。还好我反映过来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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