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之说
今天看到两人吵架,故事是这样的,在一小区里,由于没有物业公司,居民们协商了由一退休老师和一社会女青年来管理,一年每家交纳一定费用,保证路灯和公厕的水费,公厕由退休女老师打扫,而社会女青年负责收取水电费,向电力,水厂,交纳一年的费用,剩余的老师和青年平分。
结果老师付责了两年后,向青年索要酬劳青年把钱花了,不愿付给老师,才引起吵架。
吵了一下午,现在终于清静了…就看哪位大神有本事解决争端,谁能做维权者^_^
期待后续进程 为什么要让社会青年收钱呢???????????????????、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9-20 22:53
为什么要让社会青年收钱呢???????????????????、
哎,现在这社会,仗势欺人么 先得拟个合同,按月发放工资。管理太混乱了。但事实存在,即便没有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可以告女青年。建议下次还是找专业的物管。 556677 发表于 2013-9-20 2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现在这社会,仗势欺人么
藏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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