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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维权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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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0 18:04:25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两人吵架,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小区里,由于没有物业公司,居民们协商了由一退休老师和一社会女青年来管理,一年每家交纳一定费用,保证路灯和公厕的水费,公厕由退休女老师打扫,而社会女青年负责收取水电费,向电力,水厂,交纳一年的费用,剩余的老师和青年平分。
        结果老师付责了两年后,向青年索要酬劳青年把钱花了,不愿付给老师,才引起吵架。
              吵了一下午,现在终于清静了…就看哪位大神有本事解决争端,谁能做维权者^_^
             期待后续进程
发表于 2013-9-20 22: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让社会青年收钱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9-20 23:35:31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3-9-20 22:53
为什么要让社会青年收钱呢???????????????????、

哎,现在这社会,仗势欺人么
发表于 2013-9-21 13:24:22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得拟个合同,按月发放工资。管理太混乱了。但事实存在,即便没有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可以告女青年。建议下次还是找专业的物管。
发表于 2013-9-22 0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556677 发表于 2013-9-20 23:35
哎,现在这社会,仗势欺人么

藏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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