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农民的索赔长路
我叫曹汝林,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马军堡村委会郭地堡村人,今年2月28日, 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幸福沟附近来了60多人,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油锯,用了一天半时间将我所栽种的11000余棵桉树全部砍到在地,并将大部分砍到后推倒在河道里,几乎全部从中间折断.....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多次到陆良县板桥镇政府、马军堡村委会索赔未果,只能请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转眼时间已过半年余,我仍未能拿到自己应有的赔偿,也未收到陆良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2005年,我向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村委会租了一片闲置河埂,租期20年。7年多来,我先后两次种植了11000多棵桉树,为了买树苗及每年施肥,我已陆续向银行贷款近20万元,但因连年干旱,我种植的第一批桉树7000余棵大多数直径方12cm左右。不过看着日益长大成材的桉树,心里总算有些欣慰。2013年1月,马军堡村委会和第三村民小组通知我,政府要对河道进行改造,增强当地防洪排涝能力,要我将桉树全部砍掉。我愿意配合政府的砍伐工作,但既然是政府工程,国家就应该给予我赔偿,但政府和村委会只愿意最多补偿3000元。面对如此大的损失,我们一家老小不知所措。后经多次到板桥镇镇政府索赔,政府给出的答复是“国家是有拨款的,只是中国的政策你知道的,到我们这就基本上没有了......至于你,最多补偿6000元,服不服由你”。 我们也无法对桉树的价值做出客观的判断,便向陆良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申请对桉树的价值进行评估,该机构出具了我的桉树价值“23.76万元”的鉴定意见。今年2月28日,在未征得我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陆良县板桥镇政府及马军堡村委会工作人员组织了60多人的队伍将我种植的桉树强行砍伐,并推倒在河里。28日晚,我才收到了马军堡村委会发出的一份告知书,要求我自行处理被砍掉的桉树。因桉树多数未成材,多数被拦腰折断,且待我去收桉树时,大部分已被推土机推土埋掉,再加上急于出手,所以这桉树只卖了2000多元。随后,我多次求索无望,方请律师助我维权,行政诉讼状交到陆良县法院被打回,没有任何不受理的书面材料,后没办法,只能打民事官司,官司受理至今已5月余未果。国家拨款为何到下面就没有了,不知国家拨款去向何处?我辛苦栽种的桉树在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强行砍伐,政府为何如此暴力执法,如此蔑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诉讼半年余未果,不知法院为何判决书迟迟未下,判决意见又如何?真不知这件事还要多久才能了结?...........望法院能公平判决,为社会主持公正,更希望被告政府能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和执政能力,能真正做到为百姓着想。你也是太没法律意识,在影响泄洪排洪的地方种树,即便有合同,可能也是无效合同,因为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就好比你在高速公路上摆摊,天王老子跟你定的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你种什么树不好,偏偏要种桉树,桉树对土壤、气候的破坏性众所周知,起码在大多数人心里对你不会报多少同情和支持。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希望你的处境有好转,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种桉树。 依《防洪法》你这和村委会订的协议似乎无效,政府依历史行洪的数据恢复河道功能是其的公共管理职能,所以对你和村委会的违法租赁活动是不会支持的!当然,做为公共管理机构,其没有对你及村委会的侵权活动及早发现并制止,以致酿成损失是一种“行政不做为”的失职行为,相关人员应该受到渎职处分并由国家进行行政赔偿也是应该的,但全部赔偿,就不大可能了。 {:shocked:}。。 我们那有家照样还栽的,早该弄了那些东西,也没人管。 民不与官争,谁都知道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010-68579889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邮编:1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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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留证据是关键 天朝都这样! 河道边国家是不让搞种植业,你租的地可能是村委私自租的,要想赔偿有点难啊。 想打赢官司,难度很大! 无语问苍天{:soso_e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