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不点的几点看法
近期,陆良少年抢劫团伙“小不点”再次点亮陆良,随着视频的扩散,网络上各种言论席卷而来,论坛里维护小不点和反对小不点的言论多了起来,今天,我说几点自己的看法,希望朋友们积极讨论,不足之处请多指教。未成年不能成为保护小不点组织人员公开抢劫杀人实施犯罪的理由,小不点就是利用这个法律软肋有恃无恐的多次实施暴力抢劫犯罪,他知道警察叔叔无法对其追究责任,也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让自己可以逍遥法外。
父母多次吸毒被强制戒毒,没有人管理他让他走上犯罪道路,把责任归咎给社会没有任何理由,感同身受的小不点如果循规蹈矩,自己的爷爷不可能不闻不问,对于这样一个逆反心理严重报复社会的孩子,被亲人抛弃是非常合理的。
剑兰警官说的没有任何错误,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小不点的爸爸连自己的父亲都能敲诈,以暴力威胁恐吓老人,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能够培养什么样的下一代是可想而知的,小不点今后一定是一个在犯罪道路上渐行渐远的人渣。
小不点不是孤儿,有自己的亲人,社会和组织没有任何义务去对他怎么样,中国应该废止很多各自为政的法律,出台《未成年人犯罪惩治条例》,把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最低年龄设定为十二周岁,并依照刑法量刑治罪。
小不点现在是主犯累犯,不应该释放,应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有一次新的犯罪,延长刑拘一个月,满十四周岁,直接送少管所劳教,全县应该发布小不点照片,发现一次聚众行为,及时报警缉拿归案。 可悲,可叹,养不教 {:handshake:} 支持楼主观点。 绝不拉下一个孩子,社会有义务和责任把陆良小布点变好! 先学学《未成年人保护法》再开尊口,免得显示自己无知又无人性!
十四岁这个划定要不要承当法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专家学者,和法律所实践出来的,你的一句黄腔就否定这一切,太可笑!太无知!!!! 本帖最后由 墨斗 于 2014-7-28 13:29 编辑
最后两段,楼主多少偏激了点。关于法律法规,那要人大讨论、实际试验,最后实施。
大家来说说或者对比一下 李天一&小不点,家境、个人、社会…外因内因。 应该以关爱感化冷漠残酷的童心。 可悲,可叹,养不教{:sweat:} 支持沧海锅的观点。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