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女心惊 发表于 2010-6-6 14:57:42

【陆良新闻】陆良板桥一妇女因琐事杀死5岁侄儿被判死刑

珠江网讯(通讯员 区倚 ) 为生活琐事怀恨在心,陆良一村妇竟将黑手伸向两亲侄儿,造成5岁侄儿当场死亡,7岁侄女重伤的严重后果。6月2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鉴于被告人李鸭桥采取极端残忍手段泄私愤造成的严重后果,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小鹏死亡损失5万元,赔偿小浩重伤造成的经济损失3万元。
今年51岁的的被告人李鸭桥与被害人小浩的母亲魏女士是亲妯娌关系,都是陆良县板桥镇一山村村民。同在屋檐下的两妯娌为琐事不和。特别是2008年农历正月间,李鸭桥在自家房子后面搭建放置闲杂物品的小房子,魏女士不让盖还把其已盖好的小房子推倒,李鸭桥便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魏女士的

一双儿女。2009年7月13日17时许,外出农活归来的李鸭桥在村边路口遇到魏女士7岁的女儿小浩和5岁的儿子小鹏。见小浩姐弟高兴的玩耍,一时恶向胆边生的她便用手中的镰刀挖伤小浩的背部,又用镰刀对小鹏的腹部、头部连挖数下。因镰刀卡在小鹏头部,丧心病狂的李鸭桥竟然握住刀柄将小鹏拖出200余米,丢进了村子附近的鱼塘。案发后,小鹏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小鹏系单刃锐器砍挖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小浩背部损伤属重伤,构成八级伤残。
案发后一个小时,民警将李鸭桥抓获。警方侦查中,邻居证实李鸭桥人缘差,心胸狭窄,报复心强,曾经四处扬言要挖掉魏女士的两个孩子。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李鸭桥以和被害人母亲有仇才报复无辜孩子,且案发当时被害人的父母殴打了她提出辩解;其辩护人以其是在性格孤僻偏执的病态心理支配下造成惨案作了辩护。经司法鉴定,被告人精神状态正常,作案时意识清晰,未在精神病性症状的影响下作案,其实质性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保持完好,对作案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辩解案发时被害人的父母殴打她与法庭查明事实不符。据此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桑少 发表于 2010-6-6 15:57:09

唉····

小鱼儿 发表于 2010-6-6 16:03:28

可怜的孩子, 为何对孩子下手.

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10-6-6 16:25:00

这件事情就发生在我们旁边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那女的有精神病。我当时听说的时候都心里直发毛,一个女人竟会有如此强的报复心。。。社会问题值得深思

炸芋头 发表于 2010-6-6 16:32:05

么么三三,拖出两百米ll16998.

阳光 发表于 2010-6-6 18:05:18

这种女人五马分尸也不为过

一艮 发表于 2010-6-6 18:42:33

悲惨的孩子

淡淡の妝︶ㄣ 发表于 2010-6-6 19:52:32

所以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因为小事造成悲剧

馨月 发表于 2010-6-6 20:07:17

长辈的矛盾为什么要让下一代才承担后果

阳光 发表于 2010-6-6 20:07:49

据曲靖市两级法院统计分析,近年来农村女性犯罪特别是亲情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法官分析认为,农村女性犯罪特别是涉亲情犯罪中,以愚昧型报复型居多。由于农村地区精神文化生活单调、枯燥,使农村女性的思想精神及思维仅仅停滞于灶台、田间,她们往往不学法、不懂法,对法律浑然无知,一旦遇上问题,缺乏清醒头脑,不能明辨是非。
    农村女性犯罪率的不断增长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安定因素,也给我们敲响了预防农村女性犯罪的警钟。曲靖中院分析诸多因家庭暴力滋生的女性报复性犯罪原因认为,当前特别要注重加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机构的建设,通过受理农村妇女的申诉,帮助农村女性解决婚姻家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依法打击、预防女性犯罪的整体合力,建立以公安、司法部门为主,社会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共同参与的预防女性犯罪的社区管理和帮教网络,建立健全社区监控和跟踪帮教改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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