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evan
发表于 2010-6-7 08:16:57
拖到野鸭塘枪毙好了,免得活着浪费粮食。
小妮子
发表于 2010-6-7 12:36:49
真残忍
陆良的人
发表于 2010-6-8 17:18:14
回复 12# 小妮子
同感
浅浅
发表于 2010-6-9 23:40:21
之前听说过,还没判下来之前
为什么每次发生类似这样的事件,都说当事人有病,真有病,就送精神病院
故乡的云
发表于 2010-6-19 16:19:40
人间杯具。。。。
wall
发表于 2010-6-19 20:48:08
有这样的事,可气!可恨!可怜!
987403
发表于 2011-8-13 21:07:44
这是在小堡子村啊,我亲眼所见
987403
发表于 2011-8-13 21:09:49
难道有两个地方发生了同样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