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1:26:11

陆良“李玉芬案”的思考与辩析

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14-10-29 16:02 编辑

《忏悔录》——不得安宁一视频的播出,在陆良本地及本坛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基本达到影视作者及电视节目的初衰,可喜可贺!但从讨论的热络看,各执一词的终占多数,并都偏执,各说各理,没有不对,同时都忽视了“家务”这个永远难断的情感寄所的复杂性、无理性存在……大家都不明白:情之所贵,是它把人类最珍贵的诚挚和信任,投射给了对方从而减去了“理性”的程序取证过程……但也由于这个减少,使之本来存在的生活矛盾现象日积月累,一旦情变,后果将是反目成仇,直接跑到“敌对”方去考虑对抗而忘了最最重要的“亲情”美好上去,直至产生悲剧!
对于这样悲剧的发生,许多的人不是去从各方的修养、互相理解上来考虑问题,而是用“理性”或“同情”的思维来左右舆情,以证明某方的对错并为其辩护……这样的辩护,逐一咋看都有道理,其实细细分析时,它们又都与该事的前因后果及解决、避免后事的继续本质毫无关系,使问题争来争去无解!
因此,针对本案的对错,我觉得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大家怎样从中汲取教训,在普遍的家庭生活中加以避免,使情的生活继续在情的关系上发展,而不要让它朝着“理”的方向和“舆”的扩散上发狂才是重要的,也才是本视频播出的本意。说句实在话:本案的特殊性,以其过程来看,它无论如何都是个悲剧!老人的死有她直接地原因,不然当村的舆情不会对她不利,也不会有哪么多的村民为打死她的儿媳签名请愿……但她终将是可悲、且可怜的;儿媳的经历,是悲催的。她承担了哪么多的家庭重担和义务,可却得不到一点家庭应有温暖,而是相反受到了家庭封建传统的感情暴力虐待……直到被判了死刑,他的丈夫、儿女,居然想到的是“望得到法律轻判,早点回家以便帮助还债”?说句老实话,她当时的心思是完全的沉浸在亲情的关爱中“被幸福”了!如果是她站在理性的角度上想一想这样的结果,她不决心“去死”才怪呢!?而他的丈夫、姑子和儿女,他们并不想想自己在这其中日常生活中的对错,而是一味的把自身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朝对方的身上去推、去责怪……以社会文明的教化无能看,他们也真是够可怜的了!!而正是这可怜的综合发展,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大家的思考和汲取吗?!
因此,我觉得:哪些站在同情角度上责怪法律“判的太重!”的网友,大可不必责难法官;哪些站在儿媳舆情上替她申冤的同志,不必站在其的角度上为她不平;哪些站在“孝道”上的诤友,也不必站在老太太“为尊”的传统上替她主张;而哪些站在其丈夫、姑子和儿女角度上看问题的人,也不必替他们在这事上的态度评论……关键的:是我们从这个案件上我们自己想到了什么?!应该在今后自己及社会的家庭生活中,主张些什么?!宣传些什么!?并力行些什么?!这才是最、最重要的啊!!

咱,微 笑、 发表于 2014-10-29 11:38:03

还是老曾看的透彻、、

scb123 发表于 2014-10-29 11:46:05

这是个法制社会依法办事才是王道
老人再错,毕竟是弱势群体。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2:30:49

咱,微 笑、 发表于 2014-10-29 11:38
还是老曾看的透彻、、

这是原点辩证法的特点嘛!{:5_205:}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2:38:54

scb123 发表于 2014-10-29 11:46
这是个法制社会依法办事才是王道
老人再错,毕竟是弱势群体。

依法办事,那是社会管理的责任,日常里应该“以诚待情”才是王道。老人的错,法官在量刑上应该是考虑过了,只是初审时可能没有律师的极力代理辩护,法官只好依照当庭形成的“法律事实”判决了,他们也是没法!至于老人的被害,“弱势强争”是她的可怜之处、也是“致命之处”啊。

风,云 发表于 2014-10-29 12:41:51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2:30
这是原点辩证法的特点嘛!

ll16990.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2:46:06

风,云 发表于 2014-10-29 12:41


这锣敲的也太吵了些呢!{:5_205:}

足行天下 发表于 2014-10-29 13:53:42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2:38
依法办事,那是社会管理的责任,日常里应该“以诚待情”才是王道。老人的错,法官在量刑上应该是考虑过了 ...

依法办事没错,但依了哪条法好像没说?先不说是不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就说法院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从重法官应该是依据受害者是被告生活在一起的亲人来定的,但为什么不考虑激情杀人,以及自首情节呢?我确实是觉得她不应该冲动,冲动是魔鬼!!但是我也确实觉得判刑有点重着点。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不喜勿喷~

春风化雨 发表于 2014-10-29 15:17:15

光明啊!

zgx540612 发表于 2014-10-29 15:42:05

本帖最后由 zgx540612 于 2014-10-30 00:47 编辑

修脚小子 发表于 2014-10-29 13:53
依法办事没错,但依了哪条法好像没说?先不说是不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就说法院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 ...

这是法官自有的独立审判权和其的职责范围,不是当事人和其的利益关系人,我们可以模拟而不能评论。影视的主旨也并不在于说理,而在于提醒社会广泛注意处理日常生活矛盾才是它的本意!{:5_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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